云龍縣嚴格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在全縣執行“四措施”切實規范公務接待管理。2015年一季度,全縣公務接待支出同比減少32%。
村級組織實行“零接待”。明確縣級單位、鄉鎮干部到行政村開展工作原則上不準在村里就餐,確因條件限制或工作需要就餐的,由村干部安排在村民家中就餐,參與就餐的人員按當地物價支取伙食費。
建立政府“廉政食堂”。在全縣11個鄉鎮和縣政府建立廉政食堂。縣級單位到鄉鎮檢查、指導工作確需用餐的,一律在政府機關食堂就餐,并如數足額繳納伙食費;縣級部門接待上級單位就餐統一在縣政府食堂。
縣直單位“同城不接待”。規定各單位在公務活動中實行縣直單位“同城不接待”,其他公務接待需填寫《公務接待審批單》,注明接待對象、人數、職數、事由、標準、菜譜等事項,由分管領導報主管領導審批。縣紀委監察機關要不定期進行明察暗訪,對違紀違規的,嚴肅追究“當事人”和單位主要領導責任。
推行公務接待“集體會簽制”。規定由接待五接待科(股)室負責人請示分管領導,分管領導報請單位主管領導同意后,直接對接辦公室對接待事項進行安排,費用報銷時由經手人報財物人員審核、分管領導加注審批意見,最后報單位主管領導簽批,層層把關嚴控公務接待活動。 (許洪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