漾濞縣紀委通過明確責任、細化任務,強化執紀監督和責任追究等有力舉措,守好“主陣地”,種好“責任田”,促監督責任落地生根。
明確責任“扛起來”。制定下發了《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紀委監督責任的實施辦法》,明確了紀委6個方面的監督責任。首次由縣紀委書記與縣紀委常委、派出紀工委書記、紀檢組長和9個鄉鎮紀委書記簽訂了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書,切實把協助黨委(黨組)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維護黨的紀律、強化黨內監督、加強作風建設情況的監督檢查、嚴肅查處違紀違法案件、加強對反腐倡廉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6條責任“扛起來”。
細化任務“動起來”。結合實際,針對往年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和云南省委第五巡視組巡視漾濞縣反饋意見,制定下發了《漾濞彝族自治縣2015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主要任務分解》《漾濞彝族自治縣2015年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內容及考評標準》,從嚴明政治紀律、深化改革、糾正“四風”、懲治腐敗4個方面細化了27大項51小項工作任務,明確了牽頭單位和協辦單位,突出紀委監督責任、紀檢體制改革、懲治腐敗、強化干部監督管理、嚴格執行各項監督制度、強化干部問責、加強基層黨風廉政建設7個方面進行量化考評,使監督責任“動起來”。
執紀監督“嚴起來”。針對云南省委第五巡視組巡視漾濞提出的反饋意見,堅持立行立改,立改立行,鐵面執紀抓紀律,馳而不息糾“四風”,主動出擊治“不為”。抽調縣紀委、監察、組織、宣傳、公安、人社、督查室、廣電等部門相關負責人,組成4個明查暗訪組,以“查工作計劃、問謀劃布局,查工作舉措、問效率高低,查工作進度、問階段成果,查工作落實、問責任到位”為明查重點;以隱秘靈活的方式進行暗訪,重點檢查對執行工作紀律、公務接待紀律、公務用車紀律以及效能服務、政風行風等情況,曝光一批“庸懶散慢玩浮”和“為官不為”的典型單位和個人。加強對中央“八項規定”及省州縣實施意見情況的監督,緊盯春節、清明、中秋等重要節日和子女升學等重要時段,連續下發加強廉潔自律相關規定,提出硬性要求,加大明查暗訪力度。
責任追究“硬起來”。嚴格落實《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追究辦法》,對各級黨委(黨組)及其領導班子成員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領導不力、落實主體責任不到位和發生違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行為等6個方面,對各級紀委(紀工委、紀檢組)履行監督責任不力的6個方面,按照“一崗雙責”規定,從嚴追究責任人責任和領導責任。2014年以來,共檢查單位936個(次),餐飲娛樂場所54個(次);問責違反上班紀律的干部職工27名,責令執行上下班紀律、值班紀律不嚴的單位做出書面檢查。(李福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