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推進“兩個責任”落實過程中,江川縣堅持把“講規矩、守紀律”作為落實主體責任的主要內容,從抓學習、抓教育、抓作風、抓制度四個方面入手,注重加強對全縣廣大黨員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監督,進一步強化大家的紀律意識,使遵規守紀成為新常態。
抓學習,促使黨員干部“明政策”。為避免學習經常出現“跑調”和“變形”的情況,由縣紀委制定工作要點、學習要求下發至各單位,采取定任務學、“以考促學”等方式,督促全縣干部職工注意加強對廉政知識、黨紀法規的學習,不斷提高自己廉潔從政的意識和能力,加深對相關政策精神的理解,做到預防腐敗從自身做起,爭當“知廉”先鋒、政策明白人。目前,全縣各單位已組織集中學習189次,撰寫心得體會35篇;縣公安局組織本系統200多名干警進行了閉卷考。組織全縣干部職工共2000余人、分16場次觀看專題片《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使大家對如何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有了更深入的認識。
抓教育,促使黨員干部“明底線”。本著“以身邊事教育身邊人”的原則,采取縣域案例通報、職務犯罪教育及到基地接受警示教育等方式,不斷加大教育力度,讓全縣黨員干部明白腐敗帶來的危害,自覺劃出“紅色警戒線”,堅守為人“底線”,牢固樹立清白做官、干凈做人的觀念。集中全縣縣、鄉、村三級干部共600余人召開警示教育大會,通報本縣典型案件查辦處理情況,剖析案情,提出警示。采取“以案釋法”的方式,組織村組干部旁聽縣法院公開審理的村組干部侵占、貪污案,讓村組干部親身感受了法庭的莊嚴,親耳聽到了發自肺腑的懺悔,最直觀地認識到了違紀違法對個人、家庭、單位、國家的危害,從而受到深刻教育。
抓作風,促使黨員干部“明威力”。出臺《江川縣加強作風建設問責辦法》,規定了34種必須問責的具體情形,明確了對單位和個人的15種問責方式,讓全縣黨員干部看到紀檢監察機關以踏石留印、抓鐵有痕的勁頭整治作風的力度和決心,切身感受到作風整治的震懾力。《辦法》實施后,共有5名干部因作風問題被問責處理,其中副科級領導干部1名。縣紀委監察局發督查通報5期、約談干部21人,通過約談,干部的責任心得到進一步加強,作風有了明顯轉變。
抓制度,促使黨員干部“明約束”。制定了《江川縣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各級黨組織主體責任、紀檢組織監督責任的實施辦法》,對落實黨組織主體責任和紀檢組織監督責任作出了明確規定;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領導干部外出請假及報備有關事項的通知》、《關于規范領導干部辦理婚喪喜慶事宜的暫行規定》等規章制度,對領導干部、普通職工如何作為、如何嚴守紀律規矩作了明確要求,讓大家清楚該做什么、如何做,心中有了約束自己行為的標尺。截止目前,共有605名領導干部外出請假報備,29名領導干部報備婚喪喜慶事宜,公開接受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