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覺遵守黨的政治紀律,嚴格遵守《廉政準則》和廉潔自律各項規定,切實抓好責任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自覺接受黨組織、社會和群眾的監督……”6月9日,德宏州紀委受州委委托對123名州委決定提拔任用和交流任用的州管領導干部進行任前廉政談話,簽訂《領導干部廉政承諾書》,向黨組織和紀律檢查機關作出鄭重承諾。
“這既是一次廉政宣傳教育,也是一次從政提醒誡勉。”州紀委副書記刀承賢在集體廉政談話時指出,領導干部要認清反腐敗形勢和任務,切實保持堅強的政治定力,要做到心存敬畏,敬畏法紀、敬畏組織、敬畏群眾、敬畏權力,在嚴格自我約束下干事創業,在遵章守紀中做好工作,在嚴格律己中擔當責任。要做到慎用權力,依法用權、秉公用權、廉潔用權,養成按規矩辦事和在監督環境中工作的習慣。要做到擔當有為,勇挑“主體責任”,推動業務工作與黨風廉政建設同頻共振。要做到帶頭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州實施辦法,嚴格遵守德宏州治理庸懶散慢六條規定和治理行政不作為五項紀律等紀律規定。
據介紹,對新提拔州管領導干部進行任前廉政談話,把好干部選拔任用最后一道關卡,在德宏州已成為一項常態化制度。去年8月,德宏州委出臺了《州管領導干部任前廉政談話規定》,明確將廉政談話作為州管領導干部任職的必經程序,對州委決定提拔任用、交流任用的州管領導干部,下發任職通知前,必須由州紀委領導對其進行任前廉政談話,未經過任前廉政談話的干部不發文件、不送去履職。談話結束后,對沒有發現影響任職情形的干部下發任職通知。
截至目前,德宏州已對307名州管領導干部進行了任前廉政談話,建立州管干部任前廉政談話檔案,詳細記錄州管干部個人及家庭成員情況,執行黨的紀律、作風建設以及遵守廉潔自律各項規定情況,對新任職后抓黨風廉政建設的打算和個人廉潔自律的措施。(李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