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聚焦主業,構建“三大機制”把紀檢監察工作重心集中到抓紀律、抓作風、抓辦案上,整體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各項工作。
著力構建 “不易腐”的工作機制,進一步筑牢思想防線。全面加強對干部的政治紀律教育、作風教育、廉政紀律教育和警示教育,緊緊依托玉溪黨風廉政網、《玉溪紀檢監察》內刊和《玉溪日報》、玉溪電視臺、微信公眾平臺等媒體,全方位進行反腐倡廉宣傳,充分發揮宣傳工作的正能量。重新修訂出臺《中共玉溪市委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制度》等26項市委工作制度及系列配套制度,制定出臺《玉溪市“三公”經費管理規定(暫行)》,使各項工作有章可循、有據可依。制定《玉溪市關于實行紀委黨風廉政建設約談制度的規定》,督促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履行監督責任,加強監督執紀問責,嚴肅查處違反制度規定的行為,提高制度的執行力,對1名縣級領導進行了約談。認真落實下級紀委向上級紀委匯報同級黨委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情況報告制度和市紀委常委班子成員約談縣區委書記制度。2014年12月底,玉溪市紀委常委班子成員分別約談了9縣(區)紀委書記。
著力構建“不能腐”的防范機制,進一步強化監督檢查。該市紀檢監察機關把監督檢查作為重要職責抓好抓實,嚴格落實《玉溪市領導干部問責辦法(試行)》和《關于進一步加強問責工作的實施意見》等規定,強化監督執紀,加大責任追究,先后對通海縣禽流感事件、紅塔區“4·18” “5·14”森林火災事件、華寧縣城南過境路改造補償糾紛問題涉及的相關領導干部進行了問責。2014年,全市共問責148人。通過問責,進一步增強了領導干部的責任意識、擔當精神,促進了作風轉變。進一步深化政務公開,加強政務服務,完善行政審批和電子監察系統、市縣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功能,確保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規范運行。
著力構建“不敢腐”的懲處機制,堅決查辦腐敗案件。突出主業,堅持有案必查、違紀必究,堅持抓早抓小、快查快結辦案思路,堅持依紀依法安全文明辦案原則,“老虎”、“蒼蠅”一起打,嚴肅查處各類違紀違法行為。2014年,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共受理信訪件786件(次),立案207件228人,其中,涉及縣處級干部10件10人,鄉科級干部63件73人;結案202件,處分221人;移送司法機關42人,為國家和集體挽回經濟損失1749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