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嚴治吏的重點,在于加強干部權力的約束和監督。2015年來,新平縣采取五項措施強化對領導干部嚴以用權的管理監督。
完善干部評價機制。制定《新平縣鄉科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工作實績考核評價辦法(試行)》和《新平縣鄉鎮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辦法(試行)》,對12個鄉鎮和64個縣直部門領導班子、583名科級領導干部進行考核測評,全面解掌握了全縣科級領導干部的履職情況。
從嚴規范干部管理。對該縣“裸官”、超職數配備干部等全面摸底核實。對10家投融資公司25名干部在企業兼職(任職)進行清理糾正,對20名退(離)休領導干部在社會團體(協會)兼職情況進行全面清理和規范。
加強選拔任用全程監督。嚴格執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兩書一表”監督制度,考察組成員和考察對象均簽下承諾書,并與考察預告一起公示,接受群眾監督。2013年以來,共征求廉政意見194名,對擬提拔干部12批194人次通過電視媒體進行公示,接受監督。
堅持“一報告兩評議”制度。每年由縣委全委會對當年的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和新提拔的正科級干部進行評議。2013年,對縣委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總體評價滿意度達99.3%,55名提拔任用正科級干部評議滿意率均達到96%以上;2014年,總體評價滿意度達99.39%,49名提拔任用正科級干部評議滿意率均達到95.5%以上。
建立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抽查核實聯系工作機制。對20名科級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情況進行核實。審批報備553名干部外出學習培訓,對13名科級領導干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對刑事拘留的4名干部停發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