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強化督促各級黨委(黨組)認真落實主體責任,進一步推進全縣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景谷縣于近日組成4個督查組,分別由4名縣委常委帶隊,赴全縣10個鄉(鎮)和55個部門單位,對上半年落實主體責任,完成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任務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督查工作采取聽、看、查、訪等方式進行,重點督查各鄉(鎮)、各部門單位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貫徹落實《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廉政風險防控、暢通群眾訴求渠道五級聯動、紀律作風建設、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糾正“四風”、“六個嚴禁”專項整治、民生資金監督管理使用、黨風廉政宣傳教育、廉政文化建設、案件查辦、黨政問責、執行黨政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述廉、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四不分管及末位表態等工作開展和制度執行情況。除此之外,景谷6.6級地震民房恢復重建、落實八包八保責任也納入此次督查的重要內容。
通過此次督查,發現了部分黨委(黨組)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仍然存在責任意識不強、措施方法不多、責任追究不力、消極應付檢查等問題。根據督查中發現問題,督查組提出了整改要求以及意見建議。 (王麗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