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以來,玉溪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牢固樹立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的思想,持續發力正風肅紀,堅決防止“四風”問題反彈回潮。
從嚴加強監督檢查。以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為重點,突出重點內容、重點場所、關鍵時間節點加強監督檢查。重點對元旦、春節、“五一”、“端午”、中秋、國慶等重要節日期間的節日送禮、公款吃喝、公款旅游、鋪張浪費等不正之風進行監督檢查。2014年以來,組成明察暗訪組和專項督查組開展督查 570人次,共查處公車私用14起,違反工作紀律11起,集中通報了8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典型問題。
從嚴開展專項整治。結合三嚴三實”和“忠誠干凈擔當”專題教育,深入開展專項整治。重點組織開展嚴禁領導干部收送“紅包”專項整治工作,建立聯席會議制度,組織8個督查組開展監督檢查。對發現的16個單位存在問題,依規依紀分類進行了處理,對典型問題在全市進行了通報。全市共有1287個單位作出不用公款發送和接受“紅包”的承諾,12099名科級以上領導干部作出不發送和接受“紅包”的個人承諾。21名領導干部主動上交紅包及購物卡的數額達26.1萬元。查處收受紅包及購物卡5人,涉及金額33萬元。
從嚴整治“為官不為”。認真落實市委《關于玉溪市黨政機關“敬業有功、怠業必懲”實施方案》,牽頭組織市委組織部等相關單位對懶政、怠政、不作為、亂作為等行為進行執紀問責。2014年,全市共問責148人,其中,縣處級7人,鄉科級58人;2015年上半年,全市實施問責25人,營造了“敬業有功、殆業必懲”的干事創業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