貢山縣自開展“為官不為”問題專項整治啟動以來,始終把整治“為官不為”問題做為當前的一項重大政治任務來抓,并結合省委、州委提出的十個方面“為官不為”存在的問題,提出了貢山縣領導干部在“為官不為”方面存在的五個方面的情形,細化了以下五項具體措施助推“為官不為”專項整治,確保專項整治活動取得實效。
端正思想,引導“為官有為”。思想到位,才能引導行動到位。加強對干部的思想教育,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導,樹立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和價值觀,樹立正確的導向和風氣,從而堅定干部理想信念,強化群眾觀,牢固樹立為民意識,增強黨性意識和宗旨意識,培養創新精神,激發奮斗激情。同時,要在人才培養與選拔過程中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原則。以“三嚴三實”的要求引導干部正確對待“權力”,積極干事創業,實實在在的為民辦事。
打消顧慮,鼓勵“大膽作為”。隨著教育實踐活動的深入開展,干部作風有了明顯改進,但部分干部在思想上也產生了一些錯誤認識,我們必須有針對性地加以解決。一是要著力消除“為官不易”的認識誤區。我們要切實向干部講清楚,現在不讓做的這些實際上都是黨的宗旨、章程、原則、規定所不允許的,現在所做的只是正本清源。二是要著力消除怕觸紅線的思想負擔。要明確要求領導干部克服“怕”的心理,按規矩辦事,依法行政、秉公用權,只要符合中央精神的、符合改革方向的、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就大膽去做。三是要著力消除畏難退縮的不良傾向,明確告訴我們分管聯系的部門領導干部和我們常委班子所在部門的領導干部敢于擔當是干部的基本素質,體現干部的黨性覺悟,引導干部以更加飽滿的熱情和積極的態度投入到工作中去。
健全制度,約束“為官作為”。“為官不為”者之所以敢不為是因為以往對于“不為”缺乏嚴格的懲治制度,讓那些“游手好閑”的干部無所畏懼。以后的工作中,我們要轉變這一情況,不僅要制定出臺嚴格的查處懲治制度,還要堅決逗硬懲處機制。抓典型、樹案例,要讓那些“為官不為”之人看到黨和政府懲治“不為”的決心和行動,進而改變工作作風。
嚴肅問責,督促“為官善為”。要在干部的日常管理中貫徹從嚴治理。對占著位子不干事的,該教育的教育、該批評的批評,不能睜只眼閉只眼,姑息遷就、放任自流。要嚴格執紀,對敷衍塞責、推諉扯皮等不作為現象,按照紀律要求嚴肅處理,讓不為者受到懲戒,把為官動機不純者堅決清理出領導干部隊伍,要讓干部隨時都不敢懈怠、不敢失責。同時,要探索公務員合理退出和淘汰機制,打通干部能上能下能進能出的路徑。
加強考核,規范“為官奮為”。健全科學的政績考核評價體系,改進干部日常考核、專項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完善績效評估、群眾評議、民主生活會、談心談話、實地考察等辦法,進一步明確和細化不勝任、不稱職、不作為的具體情形、認定標準和處理措施,發揮好考核的作用。發揮紀檢監察督查、組織部門考察的規范導向作用,完善針對不作為現象的監督、檢查、糾錯制度,強化對干部“所作所為”的監督考核。同時,要營造氛圍,倡導奮發有為,一個風清氣正的干事氛圍,對“有為”者是激勵,對“不為”者是約束。我們班子成員要從自身做起,真正做到堅守正道、弘揚正氣,襟懷坦蕩、光明磊落,堅持原則、恪守規矩,嚴肅綱紀、疾惡如仇,艱苦奮斗、清正廉潔。
通過以上“五項措施”著力解決全縣領導干部存在的“為官不為”問題,切實加強和轉變作風,樹立良好的個人自身形象,自覺維護縣委政府的權威與威信,進一步加速營造風清氣正、聚力發展的政治生態,增強各級班子的凝聚力和戰斗力。為全縣經濟發展、民生改善、依法治理、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堅實可靠的內外部環境,為全縣可持續發展、跨越發展提供堅實的作風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