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委以貫徹落實《云南省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規定》為總抓手,切實履行黨風廉政建設領導者、組織者、執行者的職責,認真落實“一崗雙責”要求,帶領和督促各級黨委(黨組)落實主體責任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擺上新高度。
以上率下,層層傳導壓力。州委始終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擺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來抓,與經濟社會發展各項工作同部署、同檢查、同考核,先后16次專題聽取州紀委工作情況匯報,13次主持召開州委常委會專題研究部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5次組織研究具體案件查辦工作。州委書記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對黨風廉政建設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州委常委班子成員認真履行“一崗雙責”,對全州各級各部門黨風廉政建設情況經常進行督促、檢查,嚴格做到“三個在前”,即對苗頭性問題提醒在前,對傾向性問題防范在前,對普遍性問題約束在前。
明晰責任,增強責任意識。一是制定落實“兩個責任”實施辦法,確定黨委主體責任28項,紀委監督責任22項,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責任13項,黨委(黨組)班子其他成員責任5項;明確了17種責任追究情形,做到查責有標準,追責有依據。二是開展“談責思廉”宣傳教育。州委和各級黨委(黨組)以專題會議、專題學習的方式,認真學習習近平總書記有關黨委主體責任的重要講話和王岐山同志相關講話精神,組織觀看中央紀委、省委領導關于落實主體責任接受媒體訪談和專題輔導等視頻。邀請省紀委常委、省監察廳副廳長王云山同志到怒江開展當前反腐敗的形勢與任務專題講座。州委主要領導和州縣13個單位負責人就如何落實主體責任接受新聞媒體專訪。把落實主體責任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列入反腐倡廉教育的重要內容,全州組織召開座談會10場次,組織理論宣講48場次。
監督考核,強化責任擔當。一是圍繞落實主體責任,對全州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進行了細化、量化,層層分解責任目標,把責任落實到各級黨組織和領導干部尤其是黨政“一把手”身上,使每一位領導干部明白抓什么、怎么抓、抓不好負什么責任,確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負責。二是堅持州委常委帶隊,每年對全州各部門落實主體責任和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情況進行考核,考核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單位限期整改。開展專項檢24次,發現履行主體責任不到位的問題14個,黨委書記和紀委書記針對發現問題及時約談下一級黨委、紀委負責人56人次,并督促其限期整改。三是嚴格述廉制度,切實防止以述職代替述廉。州委主要領導在省紀委九屆六次全會上述廉,109名州管、縣管干部向州紀委、縣紀委全會述廉,863名領導干部在年度考核中述廉,241名村“兩委”干部進行勤廉雙述,對民主評議滿意率較低的進行誡勉談話。(祝林華 楊亞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