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保山市紀委和保山市人民檢察院聯合召開案件查處情況通報會,向省、市有關媒體以及市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民主黨派人士、離退休干部等社會各界通報十八大以來案件查處情況,并點名道姓通報了十八大以來查處的部分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違紀違法典型案例以及職務犯罪典型案例等案例50起。
黨的十八大以來,保山市紀檢監察機關共接受信訪舉報1415件(次),處置反映問題線索899件,立案445件,審結426件,給予黨紀政紀處分482人。涉案黨員干部職級中縣處級15件,占3.37%;鄉科級105件,占23.96%;一般干部66件,占14.83%;其他人員259件,占58.2%。受處分人員按職級劃分是縣處級干部16人,占3.32%;鄉科級113人,占23.44%。受處分人員按所在行業劃分為:農村187人,黨政機關181人,企事業單位97人,檢察審判機關4人,人大政協機關9人,人民團體2人,其他2人。移送司法機關和刑事處罰情況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機關和司法機關直接作出刑事處罰后交紀檢監察機關作黨紀政紀處分150人。其中:移送司法機關涉及縣處級干部4人,鄉科級16人。刑事處罰123人,涉及縣處級3人,鄉科級10人。通過執紀,為國家和集體挽回直接經濟損失2331.66萬元。
保山市檢察機關反貪部門共查辦貪污賄賂案件145件184人,同比件數下降5.8%,人數上升15.7%。立案偵查瀆職侵權犯罪案件32件39人,較2010年至2012年上半年的26件30人,件數上升23.1%,人數上升30%。通過案件查處,挽回損失數千萬元。
該市紀檢監察機關案件查辦工作凸顯三個特點:一是突出主業,聚焦紀律,轉變工作方式方法,著力抓好監督執紀工作,著力推進紀律審查工作,著力改變慣性思維定勢,有腐必懲、有貪必肅,“老虎”“蒼蠅”一起打。二是把握政策,突出重點,處理好“樹木”與“森林”的關系,落實好全面從嚴治黨的要求,把握好紀律審查工作的相關政策,把每一個案件都辦成“鐵案”。三是強化監督執紀問責,深化“三轉”,切實推進“兩個責任”落實;馳而不息,切實推進正風肅紀;認真履職,切實推進各級黨委、政府決策部署的落實,為保山跨越發展提供紀律保障。
通報會強調,下一步,全市紀檢監察機關將繼續深入學習貫徹落實中央紀委、省紀委和市委的決策部署,聚焦主業主責,持續深化“三轉”,切實擔負起黨章賦予的職責,推進“兩個責任”落實,強化監督執紀問責,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為保山經濟社會跨越發展提供有力的政治和紀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