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持之以恒糾正“四風”,防止不正之風反彈回潮,堅決防范各種違反紀律規定問題發生,近日,文山州紀委發出《關于2015年中秋、國慶期間加強紀律作風建設的通知》,重申兩節期間紀律要求,持之以恒糾正“四風”。
嚴明紀律要求,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各級各部門和廣大黨員干部嚴格執行廉潔從政規定,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州委實施辦法,嚴格執行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等改進作風規定,確保務實、節儉、文明、廉潔過節。嚴禁借節日之機違規用公款購買、發放、贈送月餅和各種購物卡、商業預付卡(券)、電子禮品卡;嚴禁借節日走訪或以工作匯報名義用公款相互走訪、送禮、宴請;嚴禁以同鄉會、校會友、戰友會等各種聯誼活動名義用公款請客送禮;嚴禁違規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車私用;嚴禁出入私人會所或利用培訓中心、機關食堂等搞奢靡享受、吃喝玩樂;嚴禁借節日之機或以職工福利名義違規發放津貼補貼、獎金和實物;嚴禁婚喪嫁娶大操大辦、借機斂財;嚴禁用公款向單位和個人發送“紅包”,收受管理服務對象、主管范圍內的下屬及其他與行使職權有關系的單位和個人的“紅包”;嚴禁參與任何形式的賭博活動;嚴禁奢侈浪費和各種變相的違規違紀行為。
強化責任意識,嚴格教育管理。各級黨委(黨組)自覺擔負起黨風廉政建設的主體責任,認真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州委實施辦法,管好班子、帶好隊伍,切實加強對黨員干部紀律作風的教育、管理和監督,嚴格執行作風建設各項紀律規定,采取有效措施,堅決制止頂風違紀行為,嚴查“四風”問題;各級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干部要率先垂范,帶頭執行作風建設和廉潔自律相關規定,不打折扣、不搞變通、嚴格落實。要加強節日期間公務用車管理,自覺張貼公務用車標識,嚴禁將公車用于婚喪喜慶、探親訪友、休閑娛樂、旅游度假等與公務無關的活動,嚴格執行公務用車定點停放管理制度,嚴禁將公務用車停放在風景區、賓館酒店以及經營性娛樂場所等門口。要強化崗位責任制,嚴格執行專人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健全應急協調機制,暢通信息報送渠道,遇有突發事件或重要緊急情況要加強請示報告,并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妥善應對和處置。
加強監督檢查,嚴肅執紀問責。各級紀檢監察機關針對中秋、國慶重要節點,突出重點,有針對性地開展明察暗訪、集中檢查和重點抽查工作,及時發現、糾正和查處違規違紀問題。同時,暢通監督舉報渠道,公開舉報電話、舉報信箱,及時受理群眾舉報,加大社會和輿論監督的力度。對中秋、國慶期間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等作風建設規定的問題要嚴肅查處,決不姑息,以“零容忍”的態度堅決遏制“四風”問題反彈。對網絡、媒體曝光和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要及時組織核查,加大執紀問責力度,在追究直接責任人責任的同時,對黨委(黨組)履行主體責任不力,以致管轄范圍內發生嚴重違規違紀行為,造成惡劣影響,或對嚴重違規違紀行為壓制不查、袒護包庇甚至干預案件查處工作的,要嚴肅追究其主體責任;對紀委(紀檢組)協助黨委(黨組)監督工作不力,致使管轄范圍內發生嚴重違規違紀行為,造成惡劣影響,或者監督檢查不嚴,發現問題隱瞞不報、拖延不查、追責不到位的,要嚴肅追究其監督責任。加大通報曝光力度,點名道姓集中通報曝光一批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典型問題,持續形成監督檢查的有力震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