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了解掌握全市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工作進展情況,切實抓好2015年反腐倡廉工作,麗江市紀委監察局采取“六種方式”,對各縣區、市直各部門和中央、省屬駐麗有關單位2015年上半年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情況進行了督查。
明確督查重點。為認真落實好督查責任,安排7月份一個月的時間,由8個紀工委監察分局負責對分管聯系部門的督查,紀檢監察室按“總承包”的要求,在市紀委監察局聯系縣區領導的牽頭和帶領下,負責對縣區的督查。一是落實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的情況;二是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實施辦法、作風建設的情況;三是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決策部署的情況;四是落實省委巡視組巡視工作反饋意見整改的情況;五是“六個嚴禁”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
聽取工作匯報。聽取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代表領導班子匯報上半年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聽取班子成員和干部職工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評價和意見建議。
查看書面材料。看年初計劃、半年總結,掌握總體情況,特別是各部門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真實情況、典型情況,是否存在應付檢查等現象,是否存在書面總結與單位實際不相符的情況。
查看痕跡資料。圍繞主體責任及監督責任清單,查閱各單位的自檢自查報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方案、專題民主生活會記錄、學習記錄、制度落實和等方面的“痕跡”材料,抽查各單位層層抓落實的情況,各種工作臺賬,“三公”經費公開情況等。
深入基層走訪。各督查組積極主動的將督查工作的視角和觸角向下延伸,走訪部分內設科室、部分鄉鎮、和相關的企事業單位及干部群眾,充分聽取他們的意見、建議,從各個方面了解縣區、部門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情況。
指出存在問題。通過督查,認真對照黨風廉政建設制半年督查工作登記表,點出被督查單位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并提出相關的意見和建議,并要求在下半年的工作中認真抓好整改和貫徹落實。
進行重點約談。由麗江市紀委常委和監察局副局長,對5個縣(區)書記和紀委書記,存在問題較多的16個市直部門的黨政一把手和紀委書記(紀檢組長)進行約談,責成認真落實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認真解決好上半年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此項工作爭取在9月底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