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落實鄉鎮黨委(黨組)黨風廉政建設的主體責任和紀委的監督責任,強化鄉鎮黨政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黨風廉政建設,深入推進漾濞縣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近日,漾濞縣召開鄉鎮紀委書記向縣紀委書記匯報同級黨政領導班子成員廉潔從政專題會議,9名鄉鎮紀委書記在漾濞縣紀委會議室向縣紀委書記和縣紀委常委匯報了同級黨政領導班子成員廉潔從政情況,以及所在鄉鎮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各項工作開展情況。
此次集中匯報是根據《大理州基層紀委書記向上級紀委書記匯報同級黨政領導班子成員廉潔從政情況制度(試行)》而開展的,制度規定鄉鎮紀委書記向縣市紀委書記匯報鄉鎮黨政領導班子成員廉潔從政情況,每年集中匯報一次。漾濞縣紀委提前下發了《關于召開鄉鎮紀委書記向上級紀委書記匯報同級黨政領導班子成員廉潔從政情況匯報會的通知》,要求各鄉鎮紀委書記匯報2015年上半年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開展情況及下半年工作打算。鄉鎮紀委書記分別向縣紀委書記匯報同級黨政領導班子成員廉潔從政情況,重點匯報黨委主體責任、紀委監督責任落實情況,履行“一崗雙責”、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情況;執行民主集中制,自覺接受監督的情況以及執行黨員領導干部廉潔自律各項規定的情況等,匯報采取書面匯報和口頭匯報相結合的方式。會后,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圍繞監督、執紀、問責等方面分別約談了9個鄉鎮紀委書記。
通過此次專題匯報,及時掌握了鄉鎮黨政領導班子及成員廉潔從政情況,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存在的問題早發現、早提醒,達到了強化監督、嚴格管理、促進發展的目的,進一步推動“兩個責任”落到實處。( 楊善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