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黨風廉政建設,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和“八項規定”精神,遏制黨員干部和國家公職人員大操大辦婚喪喜慶事宜的不正之風,促進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樹立為民務實清廉的良好形象。江城縣采取“四個一”,狠剎全縣黨員干部和國家公職人員大操大辦婚喪喜慶事宜借機斂財之風。
加大教育監管力度。通過會議、宣傳專欄等各種形式加大宣傳教育力度,讓宣傳工作做到盡人皆知,全覆蓋。同時加大對本部門(單位)干部職工的監管,對管轄范圍內干部職工嚴格管理、嚴格審批、嚴格檢查。對本鄉(鎮)、本部門涉及婚喪嫁娶、子女入學、參軍、生日等事宜的黨員干部職工提前打招呼,做好思想工作,對可能出現的問題事先進行警示提醒談話,防止違紀違規問題的發生。
嚴格執行報告承諾制度。干部職工辦理婚喪喜慶等事宜,自2014年1月25日開始嚴格執行報告和廉政承諾制度,要求黨員干部在操辦婚禮15個工作日前,如實填報《江城縣干部職工辦理婚喪喜慶事宜報告表》并作出廉政承諾,先報后辦、先批后辦。各鄉(鎮)、各部門主要領導報縣紀委批復;其他科級領導由部門主要領導審核簽署意見后報縣紀委批復;一般干部職工由部門主要領導審批,并報縣紀委黨風室備案。
切實落實責任追究。對操辦婚喪喜慶事宜中出現不按規定程序報告和作出承諾、不如實報告、未報先辦、超過規定標準、規模或無視規定等行為的干部職工,縣紀委根據情節輕重,按照有關規定分別給予組織處理或紀律處分。對單位(部門)的干部職工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中出現苗頭性違紀違規行為,單位(部門)“一把手”不加以制止、說服教育的或領導班子成員參與違紀違規行為的,將從嚴處理。黨的十八大以來,江城縣從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入手,堅決遏制腐敗蔓延勢頭,集中力量嚴肅查處了全縣一批黨員干部大辦婚喪喜慶事宜的案件。截至目前,江城縣紀委共查辦4件4人,對2名違規舉辦升學宴的干部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對2名違規操辦子女升學宴的國家公職人員給予通報批評。
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全縣各級紀檢監察機關進一步加大明察暗訪力度,通過受理舉報、現場督察、明察暗訪、輿論監督等方式,對全縣黨員領導干部職工在婚喪喜慶事宜等方面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