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組織人事部門對領導干部進行提醒、函詢和誡勉的實施細則的相關要求,結合“三嚴三實”和“忠誠干凈擔當”專題教育,貢山縣堅持從嚴要求,把紀律挺在前面,為干部早打“預防針,考察領導干部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三個圈子,落實提醒、函詢、誡勉三項舉措,防止小毛病變成大問題,嚴管厚愛,促進干部健康成長。
發現問題及時提醒。立足干部日常管理監督,結合“三嚴三實”和“忠誠干凈擔當”專題教育、“六項禁令專項整治”、年度考核、巡視等工作,及時發現問題,揪出苗頭,指出傾向,配套實施組織部與干部“雙向約談”機制,談話提醒由組織部干監科作為談話人,書面提醒的則直接向相關人員發送提醒函。定期不定期深入縣直機關單位、鄉(鎮)開展巡視工作,把脈基層干部思想動態最新,先后“約談”領導干部4人。
專項問題書面函詢。針對信訪、舉報或其他途徑反映的干部問題,除采取調查核實外,以書面方式致函當事人了解情況,當事人應當在收到函詢通知書十五個工作日內作出書面回復。2015年,結合機關事業單位被采取強制措施工作人員工資待遇專項整治和領導干部違規辦理和持有因私出國(境)證件專項治理工作函詢了縣人社局和縣公安局,對復函結果做了集中整治和處理。
特殊問題誡勉談話。對照干部應當進行誡勉的十三種情形,根據誡勉對象的職務層次和具體崗位確定適當的談話人,班子成員一般由黨委(黨組)書記進行誡勉,黨委(黨組)書記由上一級黨組織負責人作為談話人。受到誡勉的干部取消當年年度考核、本任期考核評優和評選各類先進資格,六個月內不得提拔或者重用。誡勉六個月后,對原有問題仍不改正的,最嚴重可給予降職的組織處理。
嚴格考量,準備充分。誡勉談話前,杜絕捕風捉影、以偏概全,防止工作被動,打擊、挫傷那些真抓實干、敢抓敢管干部的積極性,對已掌握的談話對象存在的苗頭性問題事實反復進行甄別,調查核實,確保掌握的問題事實準確、全面、真實,杜絕了事實不清、情況不明等造成談話被動。認真分析預測談話對象可能提出的問題或有關說明,查找政策依據,做好應對,同時對談話中涉及的時間、人員、地點等應做到心中有數。
聚焦問題,有的放矢。誡勉談話過程中,緊緊圍繞談話對象存在的主要問題而展開,防止把誡勉談話當成“拉家常”,對談話對象有意或無意分散和轉移主題的,明確指出,及時糾正,做到講問題要準:指出談話對象存在的苗頭性問題時,實事求是,一針見血,切中要害;提要求要嚴:按照“為民、務實、清廉”,針對談話對象存在的問題,提出具體的誡勉要求。要求談話對象表明態度時不能講假話、大話、空話,必須是真話、實話、心里話。
因人而異,講究藝術。誡勉談話場所選擇恰當,做到嚴肅而不壓抑、莊重而不失自然,為有效談話提供適宜的環境。消除談話對象緊張、猜疑和逆反等心理,談話時注意觀察談話對象的言談舉止,恰如其分地將談話逐步引向深入。避免我說你聽、我問你答。突出人文關懷,以誠相待、以心換心,曉之以理、動之以情、明之以害,做到利害分明,情理相融,使談話對象真心接受。
常抓不懈,跟蹤問效。誡勉談話后,及時觀察被談話對象的工作、學習、生活等情況,一次談活沒有解決問題的,進行反復談話,做到問題一天不解決,工作一天不撒手。對經提醒談話、函詢或誡勉談話,沒有改正或改正效果不明顯的,及時采取進一步的措施或進行組織處理,以過硬的執行維護制度權威、鮮明政策導向。同時加強與干部交心談心,開展耐心細致的思想工作,對干部在家庭、生活等方面的實際困難加強人文關懷,營造心齊氣順的干事創業氛圍。(陳江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