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來,永仁縣從整治“為官不為”的三種行為入手,創新方式抓整改,強化措施嚴整治,健全機制糾作風,取得了良好成效。
教育+研判,整治“不作為”。為第一時間將中央、省州黨委“三嚴三實”、治理“為官不為”工作最新精神、最新安排部署及時進行學習貫徹,吸收轉化,縣委先后召開了2次理論學習中心組會議,10次集中學習培訓會議,通過采取集中學習,交流心得,深入研討等方式,切實將各級精神做到內化于心,外化于行。縣“四班子”主要領導圍繞“自查自糾”工作重點,對談心談話、自我查擺、學習研討、意見征求等方面征求到的“為官不為”問題進行全面歸類梳理,對照中央、省州各級黨委的相關要求和精神實質,認真進行分析研判,深入查找出各班子、處級領導在“為官不為”方面存在的問題12條,制定具體整改措施32條。
督查+問責,整治“慢作為”。針對上級安排部署落實不到位,能拖則拖,能滑則滑,消極應付,工作業績不佳,未按時完成年度目標任務和階段性重點工作等“為官不為”問題,縣委、政府督查室切實加大跟蹤督查和通報力度,年初以來共下發督查通報12期;縣委4個專項工作督查組不定期對全縣139個重點項目開展督查9次,以“倒逼工作法”促既定目標任務的推進。縣紀委、縣委組織部對全縣干部履職情況開展調研督查,分析研判,并對作用不發揮,責任不擔當,履職不到位,當甩手掌柜的58名干部進行了約談、提醒,并督促整改落實,對5名庸碌無為的干部進行了降免職處理。
糾錯+懲處,整治“亂作為”。針對公職人員違規、違紀、違法等“亂作為”行為,縣委制定出臺并實施了《永仁縣嚴禁公職人員收送禮金禮品、借機斂財、插手干預工程建設暫行規定》《永仁縣規范領導干部婚喪喜慶事宜管理辦法》《永仁縣作風建設明察暗訪常態化工作實施辦法》等制度規定。縣紀委監察局針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開展明察暗訪20次,對違反規定的3起典型案件,印發文件在全縣范圍內進行點名道姓通報。同時,縣紀委牽頭組織全縣73家單位882名科級以上領導干部,分別填寫嚴禁收送“紅包”承諾書。對全縣17家單位深入開展嚴禁領導干部收送“紅包”專項整治抽查工作,共查處違紀違規收送“紅包”7件7人,其中黨紀處分1件1人,問責6件6人。(宋君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