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委必須要強化‘監督責任’的落實,加大監督執紀和紀律審查的工作力度,否則要對相關人員進行責任追究。”尋甸縣紀委書記在紀檢監察干部會議上提出。
今年以來,尋甸縣紀委在落實“監督責任”過程中充分發揮監督、執紀、問責的震懾作用,“三力齊發”,確保履職到位。
監督零距離。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初步形成常規督查、日常監督、專項檢查、社會監督“四位一體”的監督機制,按照察訪人員、查訪地、察訪對象“三不固定”原則,每次開展明察暗訪的工作組均是臨時組建,要求暗訪組堅持問題查不出不放過,整改不落實不放過,責任不追究不放過,面貌不改變不放過“四個不放過”原則,確保監督檢查取得實效。2015年,尋甸縣紀委共組織對鄉鎮(街道)、縣直部門、窗口服務行業單位干部職工在崗情況、服務態度、工作效率等開展了14次明察暗訪,抽查干部3180人次,開展會風會紀督查26次,開展“三公”經費專項整治,察訪賓館、飯店等220余家(次),抽查公車650余輛次。
問責零差錯。深入開展“問責年”活動,加大問責懲戒力度強化責任追究,層層傳導壓力。今年以來,尋甸縣紀委共問責黨員干部32件47人,其中誡勉談話15人,取消當年評優評先資格2人,責令作出書面檢查4人,通報批評23人,責令辭職1人,建議免職2人。對違反工作紀律的10名黨員干部進行了問責處理,對違反會議紀律的21名干部、缺席會議的36個單位、遲到早退的55個單位、請人頂會的18個單位進行了通報,對違反縣“兩辦”節日期間鄉鎮(街道)不放假規定的3名鄉鎮黨政責任領導進行了問責。
執紀零容忍。堅定不移懲治腐敗,持之以恒改進作風。出臺了《關于在鄉鎮(街道)和村(社區)委會系統建立分片協作巡查工作制度》、《尋甸縣紀委常委聯系基層包案工作制度》、《關于在查辦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涉嫌違紀違法犯罪案件中加強協作配合的實施辦法》等制度。堅決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懲治腐敗,把頂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方面的問題列為紀律審查的重點。今年以來,尋甸縣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共受理群眾來信來訪、電話舉報131件(次),同比上升了87.1% 。初核案件線索64件66人,初核了結26件,立案38件42人,辦理司法報批件2件2人,查處“一案雙查”問題5件15人,結案40件,處分44人(鄉科級10件10人),全縣立案數、處分數、涉及鄉科級人數同比分別增加了26.7%、22.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