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路況和交通工具的改善,干部“走讀”現象愈演愈烈,很多縣鄉干部早去晚回,不能真正沉下身子扎根基層,把大量時間和精力花在往返折騰上,與群眾距離越拉越遠。個別“走讀”干部滿足于應付差事,急功近利,想早提拔、早進城,工作長期進入不了角色,影響干部形象。為解決這一突出問題,曲靖市多措并舉解決干部“走讀”問題,讓“住讀”干部成為絕大多數。
思想轉變拒走讀。針對一些縣鄉干部認為8小時以外時間純屬個人自由支配,只要上班時間能保障,工作任務能完成,組織無權干涉私人時間的問題。曲靖市加大從思想上進行疏通,引導干部充分認識“走讀”的危害性和“住讀”的必要性,切實解決密切聯系群眾的作風問題。會澤縣還在鄉鎮開展思想大討論,引導廣大鄉鎮干部對“走讀”危害進行深入剖析,增強干部責任心和事業心,筑牢干部安心“住讀”的思想基礎。
領導率先不走讀。領導干部帶頭是無聲的命令,也是生動的榜樣。曲靖市注重發揮領導干部表率作用,領導干部帶頭“住讀”,帶動廣大干部職工扎根基層。馬龍縣主要領導帶頭,要求家住馬龍縣外的縣級領導每周必須有一半時間在馬龍值守,自星期一到馬龍上班至星期五下班離開馬龍期間,必須要有兩晚固定時間住宿在馬龍,家住工作地外的鄉鎮領導,每周只允許中途回家一次,不得隨意調整。會澤縣除有會議等公務外出的縣級領導,原則上必須住在會澤。羅平縣委、人大、政府、政協四班子領導作表率,要求縣級領導做到不“走讀”,再引導鄉鎮干部住基層。
建章立制堵走讀。曲靖市通過建章立制,充分發揮規章制度的規范和約束作用,不斷健全和完善相關制度,干部戴上“緊箍咒”,堵住“走讀”現象。陸良縣出臺《陸良縣干部管理辦法》,旨在嚴明干部工作紀律,明確禁止領導干部“走讀”,常態化整治干部“走讀”行為,確保干部“住讀”并且“在狀態”。宣威市出臺《宣威市治理鄉鎮干部職工“走讀”暫行辦法》,對“走讀”說“不”,通過制度管住了鄉鎮干部的“腿”,使他們能夠收心、沉身,轉變工作作風在一線解決實際問題。羅平縣建立健全鄉鎮考勤、請銷假、值勤值班、領導帶班等制度,嚴禁工作日和節假日值班值勤及領導帶班期間“走讀”。
公車監管防走讀。針對大部分“走讀”干部存在公車私用現象,造成了不必要的浪費,曲靖不斷加強公車管理,防范駕駛公車“走讀”情況。沾益縣明確要求所有公務用車節假日和非因公務必須實行定點封存停放。羅平縣明文規定嚴禁使用公車“走讀”,嚴禁擅離職守并隨意使用公車往返縣城與工作地。宣威市嚴格車輛管理制度,不給“走讀”開方便之門。
豐富活動控走讀。為確保“駐讀”干部能留得住人,也能留得住心,曲靖堅持以人為本,人本關懷理念,不斷豐富基層文化活動、體育比賽和職工業余生活內容,組織豐富多彩的文體活動留住干部職工的心。陸良縣舉辦鄉鎮籃球比賽,組織各鄉鎮管轄范圍內的教育、衛生、農業、公安等分口組隊參加比賽,讓鎮上“駐讀”干部有了“新玩法”。富源縣加大文藝下鄉,在給廣大群眾送去文藝大餐的同時,也讓“駐讀”干部有了“新看頭”。
嚴格督查治走讀。曲靖市把整治干部“走讀”列為重點督查內容,市“作風辦”抽調人員組成3個組,利用晚上8點到12點,對全市125個鄉(鎮、街道)開展全覆蓋、全方位督查,重點督查帶班領導、值班人員不在崗和通訊不暢等。陸良縣通過搖號軟件,不定期對鄉鎮“走讀”情況開展突擊檢查。宣威市臨時抽調工作人員組成督查組,通過明察暗訪、跟蹤督查、專項督查、電話抽查、視頻點名等方式進行督查。羅平縣由縣紀委監察局、縣委組織部、縣委督查室、縣政府辦督辦科組成督察組,不定期對全縣各鄉(鎮、街道)黨政領導班子成員及干部職工在崗情況進行督查。
執紀問責懲走讀。曲靖市不斷加大執紀問責力度,用鐵的紀律和硬的措施懲戒“走讀”干部。陸良縣對11名“走讀”干部給予書面檢查并限期整改的問責處理。羅平縣對違反規定的干部職工,按干管權限處理并實名曝光;對不認真貫徹落實、不嚴格履行監督管理職責或措施不力,導致“走讀”問題突出的鄉鎮(街道),追究主要領導和相關領導的責任。宣威市對治理干部“走讀”履職不到位的4名鄉鎮主要負責人進行談話提醒,對未在視頻點名現場的15個鄉鎮的51名班子成員進行通報。2015年曲靖市、縣兩級對干部“走讀”開展專項督查141次,發現問題42個,問責處理14人,通報單位25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