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甸縣聚焦基層干部不作為、亂作為、貪腐謀私、執法不公等突出問題,以“零容忍”的態度“五個強化”開展集中專項整治工作。
強化組織領導,及時研究部署。召開專題會議及時研究部署專項整治工作,及時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專門負責查處整治基層黨員干部不作為亂作為和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
強化思想發動,夯實群眾基礎。及時召開會議動員部署專項整治工作,發動教育全縣廣大干部發現問題、正視問題、解決問題。
強化重點整治,堅持統籌推進。把開展專項整治工作和重點工作結合起來,對基層黨員干部不作為亂作為和損害群眾利益問題逐一摸底排查,切實把不作為、亂作為、貪腐謀私、執法不公等方面存在的問題找準、找全、找到位。
強化專項整治,堅持正風肅紀。對損害群眾利益問題開展集中專項整治,針對問題建立臺賬,制定措施逐項整改,實行銷號管理。
強化機制完善,鞏固整治成果。要求各基層黨組織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和專題組織生活會針對不作為、亂作為等損害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逐項對照檢查,著力引導干部行有所循、行有所止,養成“在位有為、必須作為”新習慣。
截止2015年12月20日,通過集中專項整治,處理干部26人,其中,黨紀處分22人,政紀處分7人。處理不作為亂作為基層干部1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