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怒江州紀委消息:經查,2010年至2014年,李勝福在擔任蘭坪縣殘疾人聯合會理事長期間,濫用職權,違規審批專項資金80000.00元;違反財經紀律,虛報項目資金76931.00元,用于支付單位公務費用和發放職工加班補助;利用職務之便,將本單位房屋出租給親屬,租金明顯低于市場價格,為親屬謀取利益21500.00元,其行為已構成違紀。10月26日,經蘭坪縣監察局,報請縣委批準,給予李勝福撤銷蘭坪縣殘聯理事長職務處分,違紀款予以收繳并上繳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