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普洱市紀委消息:日前,普洱市紀委對普洱市水務局原局長馬相明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馬相明嚴重違反組織紀律,濫用職權違規收取、截留坐支水資源費,私分國有資產;嚴重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錢款、貴重禮品;嚴重違反群眾紀律,亂攤派;嚴重違反生活紀律,長期與他人保持不正當性關系。
馬相明身為黨員領導干部,理想信念喪失,心無敬畏,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在黨內外造成極壞影響。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普洱市紀委常委會議研究并報普洱市委批準,給予馬相明開除黨籍、行政開除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