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一度泛濫成災難以治理的收受‘紅包’問題,雖是積重難返,現在卻不見了;以往人們談起收受‘紅包’可謂是習以為常,見怪不怪,現在再談收受‘紅包’卻是談虎色變,人人喊打。真沒想到會產生如此好的效果!”這是4月27日大理白族自治州州級部門黨政一把手在“六個嚴禁”工作座談會上人們由衷的感嘆。
大理海東開發管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杜良以各種名義收受“紅包”、禮金共計13.84萬元,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行政撤職處分,違紀資金予以收繳。這是近日全州查處領導干部收送“紅包”13人、受到黨紀處分8 人被通報的典型案件之一。
“五一”前夕,大理州結合在全州深入開展的嚴禁領導干部收送“紅包”專項整治活動,組織州級部門和國有企業黨政“一把手”進行座談,共同探討從源頭上堅決杜絕和遏制收受“紅包”問題,這是大理州紀檢監察機關在關鍵節點再一次向各級領導干部敲響警鐘。近期,大理州結合深入開展“三嚴三實”和“忠誠干凈擔當”專題教育,以嚴禁收受“紅包”為突破口,大力整治“四風”問題。專項整治工作開展以來,全州1387個單位承諾不發送不接受“紅包”,15092名副科以上干部主動向組織寫出承諾書,決心從自己做起,做廉潔從政的帶頭人。
3月17日,州紀委下發了《大理州深入開展嚴禁領導干部收送“紅包”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對全州開展嚴禁領導干部收送“紅包”專項整治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提出了各個階段的工作目標和任務。為了便于監督,加大社會各界和群眾的參與度,4月17日,大理州紀委與州委組織部在《大理日報》聯合發出嚴禁領導干部收送“紅包”的六條禁令,即:嚴禁以爭取資金、項目為由用公款送“紅包”;嚴禁以上級部門和領導關心支持為由用公款送“紅包”;嚴禁以部門之間配合支持工作為由用公款送“紅包”;嚴禁在節假日用公款送“紅包”;嚴禁借婚喪喜慶、生病住院等事宜收送“紅包”。同時,公布了舉報電話和郵箱。對違反六條禁令的領導干部,發現一起查處一起,一律先免職,再按相關規定進行查處。對違反禁令隱瞞不報、包庇袒護的,嚴肅追究相關領導責任。
在此基礎上,各級紀檢監察機關采取全面督促、個別抽查、專項檢查等方式開展拉網式檢查,確保專項整治任務落到實處。各縣市、州直各單位也分別組織力量對本縣市、本單位嚴禁領導干部收送“紅包”工作情況進行檢查。目前,大理州共查處領導干部收送“紅包”13人,受到黨紀處分8 人。 (尚京云 鄒 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