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屏縣在開展嚴禁領導干部收送“紅包”專項整治工作中,結合實際,通過自上到下層層整治、由教到懲環環整治、由點到面人人擔責等措施,扎實開展專項整治工作。
從縣到村,層層落實。按照貫徹落實“三嚴三實”和“忠誠干凈擔當”精神的要求,明確整治標準,從縣處級到鄉科級,再到股所(村)級和一般職工,層層嚴格要求,一級抓一級,從嚴開展整治。一是界定整治標準。明確界定收送“紅包”是指:單位和個人違反財經法規和紀律規定,給予或者獲得現金、銀行卡、購物卡、消費卡等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的行為,劃出紅線,有效警醒。二是突出整治重點。以各級各部門科級以上(含非領導職務以及相當于副科級以上事業單位管理崗位)領導干部為整治重點,自上而下開展整治,全縣科級以上單位及其領導干部在3月26日前按要求向組織作出了承諾,主動接受監督。三是延伸整治范圍。在抓好重點整治的基礎上,從4月初將整治范圍延伸到各鄉鎮各部門下屬單位(村、社區)及其干部職工,要求各單位嚴格按照整治要求,認真開展整治,進一步擴大了覆蓋面和影響力。
從教到懲,環環加壓。結合整治工作要求,采取宣傳教育、自查自糾、公開承諾、監督懲處等措施,環環緊扣,分階段逐步深化整治工作,確保整治措施落到實處。一是廣泛宣傳教育。全縣各級各部門利用職工學習會、理論中心組研討會、“三會一課”等載體,廣泛向干部職工宣傳嚴禁收送“紅包”的規定及廉潔自律等文件精神,切實加大宣傳教育力度,營造良好氛圍。二是開展自查自糾。全縣各單位及其干部職工按照有關文件規定,全面開展自查自糾,對自查出的因各種原因未能拒收的“紅包”,明確要求必須在4月20日前按規定報告并上交;對自查自糾結束后因各種原因未能拒收的“紅包”,須在1個月內按規定上交。三是公開公示承諾。全縣各級各部門組織本單位干部職工認真填寫嚴禁收送“紅包”承諾書,向組織承諾嚴守紀律、不發送和收受“紅包”,并按照相關規定,對承諾書、重要資金支出情況等進行公開公示,自覺接受監督。四是從嚴監督懲處。全縣紀檢監察部門采取明察暗訪、財務專項檢查等方式,突出重點開展整治,多種方式公布舉報電話和舉報郵箱,著力暢通舉報渠道,充分調動廣大干部職工和人民群眾的積極性,著力構建全民監督整治機制,對隱瞞不報、收多交少、邊交邊收行為和自查自糾結束后仍然頂風違紀的,從嚴從重從快處理,并通報曝光,絕不姑息。
從點到面,著力整治。一是緊盯重點時段及人群。縣紀委牽頭抽調人員組成3個監督檢查組,實行組長負責制,采取明察暗訪、重點抽查等方式,加強對各鄉鎮各部門黨政主要負責人及其財務人員執行財經紀律情況的監督,特別是加強對各鄉鎮各部門在清明、五一等節假日前后財務收支情況的監督,盯住重點人群、重點時段、重點單位。各派出紀工委和各鄉鎮各部門紀委(紀檢組)把整治工作納入日常監督檢查工作范圍,重要節點開展明察暗訪。二是線上抓實專項檢查。明確責任分工和整治要求,將整治責任分解到紀檢監察、發改、財政、審計等部門,著力在進行項目督查、執行財經紀律、經濟責任審計、執紀監督問責的各條線上開展專項檢查,嚴肅整治單位或個人用公款發送“紅包”的行為。三是全面開展整治。縣委組織督查組,加強對各鄉鎮各部門開展專項整治的監督檢查,把整治收送“紅包”納入全縣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范圍,厘清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明確各級各部門主要領導為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為具體責任人,結合實際制定整治方案,切實加強組織領導,進一步健全完善制度規定,縱、橫結合全面穩步推進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