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紀檢監察機關積極深化“三轉”,回歸主業,加大執紀監督問責力度,深入開展“六個嚴禁”專項整治活動,切實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
嚴禁領導干部違規插手干預工程建設。繼續深化和鞏固國家公職人員違法占地、違規建房等三個專項整治行動成果,扎實開展嚴禁領導干部違規插手干預工程建設專項整治,全州住建系統排查項目483個、監理企業6家、招標企業6家、招標代理企業4家、工程質量檢測機構4家;發改系統排查項目60個;水務系統排查項目11個;農業系統排查項目7個;工信委排查項目20個;環保部門排查項目4個,對在建工程25項和6個建筑、招標代理、監理、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進行了調研檢查。經查,自2012年各級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成立以來,住建、交通、水務、財政等部門的建設項目招投標活動均進入各級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進行,未發現領導干部插手工程建設的情況。
嚴禁領導干部違規插手土地征用、插手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認真開展嚴禁領導干部違規插手土地征用、插手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專項整治。截止目前,全州140個單位開展了領導干部插手土地征用行為自查自糾工作,未發現領導干部違規插手土地征用、插手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情況。
嚴禁領導干部違規使用扶貧、救災、社保資金。州扶貧辦派出4個檢查組分兩次到各縣,檢查了2013年度14676萬元、2014年度34311.6萬元財政專項扶貧資金落實到位和安排使用情況。從檢查情況看,州扶貧資金實現了“兩個100%”,即:2013年、2014年全州各項扶貧資金100%投向連片特困地區和重點縣、資金使用率達到100%。未發現違規使用扶貧資金情況。州民政局對2013年、2014年救災資金分配、撥付、安排使用情況進行了自查,其中,2013年度上級部門下達給怒江州救災資金1730萬元、救助受災群眾4.4966萬人,2014累計下撥自然災害生活補助資金1859萬元、救助受災9.2082萬人。未發現違規使用救災資金情況。州人社局及時查處了1起既領取養老金又領取失業金的事例,及時追回1.183萬元失業金。
嚴禁領導干部收受“紅包”。全州各級紀檢監察機關針對領導干部收送“紅包”情況,明查暗訪45次、覆蓋275個單位,監督檢查97次、覆蓋391個單位,全面檢查了單位和領導干部違規使用公款向單位和個人發放“紅包”、領導干部收受“紅包”的行為。全州4813名副科以上干部(其中廳級領導干部31名)簽訂《嚴禁領導干部收送“紅包”承諾書》、484個單位作出不用公款收送“紅包”承諾。截至目前,未發現單位和領導干部收受“紅包”情況。
嚴禁違反黨的人事紀律。嚴格執行《干部任用條例》監督,對3個縣委和36個州直單位2014年度干部選拔任用情況組織開展了“一報告兩評議”工作,責令評議結果低于80%的12個州直單位進行整改;對14名列為處級干部考察人選的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情況進行重點抽查核實,委托審計部門對10個單位“一把手”進行了離任經濟責任審計,持續推進超職數配備干部、“裸官”和跑要、說情、拉票等突出問題治理,嚴格干部日常管理,從源頭上治理糾正干部選拔任用不正之風。截至目前,未發現違反黨的人事紀律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