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來,文山州針對重點領域、重要環節領導干部腐敗案件易發多發的情況,在全州范圍內開展了以嚴禁領導干部違規插手干預工程建設、嚴禁領導干部違規插手土地征用和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嚴禁領導干部違規使用扶貧救災和社保資金、嚴禁領導干部收受“紅包”、 嚴禁違反黨的組織人事紀律為主要內容的“六個嚴禁”專項整治活動。
嚴禁領導干部違規插手干預工程建設。將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的核發納入政務中心,實行網上審批、網上公開;實行房地產資質管理網上申報、從業人員上崗等制度,建立了嚴禁領導干部違規插手干預工程建設工作州級聯席會議制度,先后2次組成8個專項督查組對重點領域、重點工程進行了監督檢查。
嚴禁領導干部違規插手土地征用和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編制了建設項目用地“一書四方案”,履行征地報批前告知、確認和聽證程序等,公開掛牌出讓土地,在政務網和土地市場動態監測和監管系統上發布土地出讓公告,制定國土資源管理“三項制度”,即違規干預插手記錄報告制度、重大情況報告制度、終身負責制度;礦業權出讓在各級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實施“招拍掛”,將州級礦業權審批權限下放到縣(市),建立了礦山巡查員制度和定期報告制度,成立了礦山開發利用評審專家庫、礦山儲量評審專家庫等,規范了州級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備案審查意見文本。
嚴禁領導干部違規使用扶貧救災和社保資金。在扶貧資金管理方面,推行扶貧項目資金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五公開”,所有扶貧項目和資金信息均在文山州扶貧網上公示公告,實行每個季度由州審計局進行跟蹤審計一次;在救災資金管理方面,通過建立QQ群信息平臺、電話詢問、下鄉調研、聽取匯報、查看臺帳等方式,加強對全州8縣(市)開展專項整治工作的督促和指導,并把各縣(市)政府分管救災工作的領導干部、民政局黨政主要負責人、分管領導和鄉鎮(街道)基層民政所負責人4類人員列為重點,適時進行監管;在社保資金管理方面,建立了基金財務制度、個人賬戶對賬和查詢制度、會計出納人員管理暫行辦法等一系列制度,實行五險繳費基數網上統一申報,推行社會保險在線辦理,實現經辦流程、個人賬戶、待遇標準等網上公開,讓群眾參與監督,確保基金的安全。
嚴禁領導干部收送“紅包”。全州1017個單位13186名黨員干部向社會作出不收送“紅包”的承諾,領導干部主動上交到紀委廉政賬戶“紅包”14.68萬元。結合整治收送“紅包”專項工作,在全州開展整治虛開發票和私設“小金庫”專項行動,全州紀檢監察機關共約談820個單位(部門)的主要領導、會計、出納等相關人員3068人,簽訂不設“小金庫”的保證書2939份,梳理排查出“小金庫”問題線索47件,調查核實29件,給予黨政紀處分14人,問責處理3人,移交司法機關1人。
嚴禁違反黨的組織人事紀律。緊緊圍繞“違規任用干部”、“跑官要官”、“ 三超兩亂”等10個方面的問題開展整治,清理超職數配備處科級干部1689名,消化超職數配備干部369名;整改黨政領導干部在企業兼職26名、退(離)休干部在社會團體兼職63名。深入治理“為官不為”問題,堅決糾正“為官不為”的不良作風,引導廣大干部想干事、干成事,目前,全州處級以上領導班子及個人列出問題清單,認真開展談心談話,談心談話已完成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