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為進一步規范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和政府采購活動,維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交易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龍陵縣嚴把“四關”,切實做到廉政交易,有效預防了工程建設領域和政府采購中腐敗行為的發生。
嚴把“交易平臺建設關”。按照“標準化建設、規范化運行、科學化管理”的要求,投資100余萬元完善了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信息化建設,設立了開標室和評標室各2個,專家休息室和專家抽取室各1個,并配備了電腦、監控設備、投影儀和檔案柜等硬件,不斷提升了公共服務能力和水平。
嚴把“交易過程監督關”。按照“管理監督科學化”的要求,進一步完善崗位責任制、內部管理、信息公開等制度,使整個招標投標活動嚴格在發改、財政、住建、交通、水務、工商、政務等相關部門的監督下進行,100%的招標投標活動有公證機關進行現場公證,不斷提升管理監督水平。
嚴把“招標投標程序關”。制定和完善了項目進場受理、交易資料審核、信息發布、專家抽取、開標評標、結果公示等工作制度及規范,確保了各項工作依法依規進行。嚴格審查招標報名的單位或個人,對不符合招標公告要求的,堅決不予辦理報名手續;嚴格按交易平臺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對一些有意圍標、串標的單位或個人,堅決拒之門外。
嚴把“招標代理機構準入關”。嚴格按照準入備案相關規定,凡進入全縣代理招標投標活動的代理機構,工程類和采購類分別到縣住建局和縣財政局備案,業主選擇代理機構只能從已在我縣備案的代理機構中選擇。同時,加強對招標代理機構從業人員的法制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促進其規范從業,誠信經營,凡違法泄露應當保密的與招標投標活動有關的情況和資料,或者與招標人、投標人串通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的,情節嚴重的,記入不良行為“黑名單”,一律不得在縣內從事相關領域的招標代理業務。(黃永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