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杜絕“關系保”、“人情保”,保障困難群眾切身利益,石屏縣制定出臺了《石屏縣城鄉低保經辦人員和村(居)民委員會干部近親屬申請(享受)低保待遇備案制度》,實行低保申請備案制度,備案表內容不完整或異議較大的,一律不予審批。
“備案制度”明確要求:低保申請人在提交申請時應如實申明與低保經辦人和村(居)委會干部是否有近親屬關系,有關系的要填寫備案登記表。村(居)民委員會或基層單位進行民主評議時,首先要審核確認申請人是否與低保經辦人員或村(居)民委員會干部有近親屬關系,審核完善備案表并形成會議記錄備查。上報鄉鎮審核時連同備案表一同報送。鄉鎮政府在審核低保申請對象的過程中應進一步確認申請對象與低保經辦人是否有近親屬關系,并完善鄉一級的備案表。備案表一同報送縣民政局審批。縣民政局要對備案對象逐一核查、嚴格管理。備案表內容不完整或異議較大的申請對象,縣民政局一律不予審批。
低保申請人或低保對象不如實申報情況,或故意隱瞞、虛報家庭收入和財產情況的,一經查實,立即暫停、取消或不予審批低保待遇。對應納入備案范圍而故意隱瞞的相關工作人員將按有關規定進行問責。
目前,石屏縣共有263戶低保領取戶和193名村委會干部進行了備案。對違反規定的3戶村民停止發放農村低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