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整合反腐敗工作力量,始終保持懲治腐敗高壓態勢,新平縣日前制定出臺了《新平縣反腐敗協調工作制度》。明確了反腐敗協調工作領導小組和各成員單位的具體工作職責、工作紀律以及考核辦法等內容。要求各成員單位必須服從反腐敗協調小組的統一領導和協調安排,在查辦腐敗案件工作中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凡涉及到法律、黨政紀交叉的案件,有關成員單位要通力合作,充分發揮各自的職能作用,使黨政紀、法律處理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