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取得實效,使各級黨委(組)、紀(工)委更好地擔當起“兩個責任”,在2015年2月10日召開的宣威市五屆五次紀委全會上,宣威市簽訂了“一書”、“兩承諾”,以制度的形式強力推進黨風廉政建設。
一是市委市政府與鄉(鎮、街道)黨(工)委簽訂了《2015年度鄉(鎮、街道)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明確鄉(鎮、街道)黨(工)委“未落實紀(工)委書記不分管工業、農業、維穩、招商引資、安全生產、基建、財務等與紀檢監察業務無關工作的,每分管一項扣0.5分”。
二是簽訂《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公開承諾書》,各鄉(鎮、街道)黨(工)委書記作為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第一責任人,公開作出了五條承諾,其核心是帶頭履行好“主體責任”、“一崗雙責”、做到“四個親自”、“三嚴三實”和忠誠干凈擔當等。
三是簽訂《履行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公開承諾書》,各鄉(鎮、街道)紀(工)委書記作為黨委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第一責任人,作出了六條公開承諾,其核心是履行好監督責任、理清職責推進“三轉”、履行《黨章》賦予的“三項主要任務”和“五項經常性工作”、持之以恒反對“四風”、嚴格落實“三嚴三實”、自覺防止“燈下黑”,建設一支“忠誠干凈擔當”的紀檢隊伍等。
“一書”、“兩承諾”的簽訂,使全市28個鄉(鎮、街道)調整了紀(工)委書記的分管工作,他們不再分管工業、農業、教育、維穩、招商引資、安全生產、基建、財務等與紀檢監察業務無關的工作,確保有足夠的精力聚焦主業,協助黨(工)委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