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強化對全縣紀檢監察信息工作的管理考核,健全和完善考核激勵機制,提高信息工作質量和水平,切實發揮好信息的參謀助手作用,更好地為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服務,近日,富民縣紀委監察局下發《富民縣紀檢監察信息工作管理考核辦法(試行)》。
《管理考核辦法》采取差別化和量化計分相結合的方式,通過嚴格實行信息工作責任、信息員報送、審核把關、交流研討、工作獎勵、通報考核六大機制。明確規定各室負責人為信息工作第一責任人,信息員為直接責任人;信息的編報必須通過信息員、辦公室主任、分管領導、主要領導“四個關口”層層審核;將定期不定期組織召開信息工作研究會并每年度對信息工作進行統一考核;同時將信息工作完成情況作為基層部門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和縣紀委監察局機關干部職工工作績效考核的內容之一,以相應權重比例納入計算,嚴格實行月匯報、季通報、年大考工作機制。
《管理考核辦法》同時明確:對報送信息嚴重失實或因漏報、瞞報、遲報重大緊急信息造成嚴重后果的,視情節在全縣予以通報批評,并責成第一責任人向縣紀委說明情況;對未完成目標任務的單位(部門)負責人和個人進行約談;對違反信息工作紀律、報送虛假信息或對突發性事件、敏感性事件及群體性事件不按規定程序審核或審核把關不嚴,造成嚴重后果的單位(部門),予以通報批評;對長時間不報送信息或完成信息報送任務較差的單位(部門)予以通報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