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來,騰沖縣堅持有腐必懲、有貪必肅,強化制度建設和監督管理,加強理想信念教育,著力構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機制。
加大案件查辦工作力度,形成“不敢腐”的強大震懾
騰沖縣紀委認真落實查辦案件以上級紀委領導為主的要求,進一步建立完善案件查辦工作機制,成立案件監督管理室,實行案件線索統一管理。建立健全反腐敗協調領導機制,整合辦案資源,強化與司法機關協同辦案工作力度。中央“八項規定”出臺以來,縣紀委組織明察暗訪共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案件54件,涉及人員80人。對國家公職人員吸食、注射毒品違紀違法行為進行了清查,共清查18個鄉鎮82個單位14833人,給予黨政紀處理6人。制定下發了《干部作風建設約談制度》,約談科級干部7人,問責了抓機關作風監管不力的6名領導、作風粗暴的3名干部和有令不行的1名干部;通報了一批違紀違法典型案件和機關單位遲到、早退、曠工等情況,最大限度地保證了機關的高效務實作風和勤政廉政的形象,營造了“可以不當,但不可以不干”的工作氛圍。堅持依紀依法查辦案件、嚴懲腐敗分子,做到不護短,不遮丑、不包庇,不壓案、不瞞案,形成了強大的震懾。
強化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構建“不能腐”的預防機制
堅持用制度管權、按制度辦事、靠制度管人,“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落實“一崗雙責”,重點部門、關鍵崗位加強廉政風險點的排查,針對風險點,制定一系列的內控制度,加強監管。認真落實好《黨章》、《廉政準則》、《黨內監督條例》、《紀律處分條例》等全黨一體遵循的準則和黨內監督制度,堅持依規治黨,讓黨紀黨規成為紅線。不折不扣地落實《騰沖縣從嚴管理干部辦法》、《騰沖縣從嚴管理黨員辦法》、《民情民意雙向反饋督辦機制》等務實管用措施制度。把遵守制度、堅持依法依規辦事作為考察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據,把模范遵守制度、自覺執行制度作為選人用人的一個鮮明導向。堅持有紀必依、執紀必嚴、違規必究,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隨意變通、惡意規避等嚴重破壞制度的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決不姑息遷就。
強化黨員領導干部的思想教育,建立“不想腐”的教育機制
積極加強干部隊伍特別是領導班子黨章黨紀教育、法律教育,增強干部隊伍遵紀守法意識和廉潔自律意識。重視和掌握干部隊伍特別是領導班子成員在思想政治、廉潔自律、生活作風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對苗頭性問題及時批評教育,防止小問題演變成大問題。對干部隊伍和領導班子成員堅持從嚴教育、從嚴監督、從嚴管理。通過召開警示教育大會,參觀警示教育基地,觀看正反典型教育片等形式,加強對黨員干部的警示教育,做到警鐘長鳴。采取上廉政黨課、廉政談話、發送廉政短信等形式,強化對黨員干部的日常提醒教育。深入開展示范教育,在全縣組織開展了“家庭助廉”和評選表彰“清廉家庭”、“廉內助”、“清廉干部”等活動,選樹一批勤政廉政典型,積極營造崇尚廉潔、抵制腐敗的良好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