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龍縣印發《云龍縣深入開展嚴禁領導干部違規插手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對嚴禁領導干部插手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專項整治工作作了全面部署。
通知指出,專項整治工作要嚴格按照《云龍縣深入開展“六個嚴禁”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認真查找梳理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管理的薄弱環節,逐步健全完善制度規定,樹立長效機制,確保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各環節的工作依法依規進行,實現從制度上、機制上防止全縣各級領導干部違規插手礦產資源開發利用。
通知明確,此次整治以違法違規出讓采礦權、違法違規批準及辦理相關證照、對礦產資源違法違規案件查處不力、對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專項方案編制和評估評審以及備案監管不力、違法違規插手干預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行政審批、違法規定插手干預專項方案評估評審備案15種行為為整治重點,并明確了15個主責單位和13個責任單位。
專項整治工作采取對納入公共資源交易市場進行交易的礦業項目實現全程監管,對實施交易的每個環節和過程進行監管;嚴格執行礦產業權招標、拍賣、掛牌公開有償出讓用制度;嚴肅查處國家公職人員利用職權和職務影響干擾礦產資源勘查開發企業合法的生產經營活動和為礦產企業進行違法違規活動充當“保護傘”,嚴厲整治國家公職人員利用職權和職務影響為配偶、子女在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去也入股(集資)、參與經營或者辦礦活動中謀取不正當利益,向礦產資源勘查開發企業推銷物資、礦用設備,借用礦產資源勘查開發企業車輛等物品或者利用職權暗示、明示企業為其個人及親朋好友借錢、借物,或者借錢給企業收取利息,對礦產資源勘查開發企業“吃、拿、卡、要”等23項整治措施。
通知強調,全縣各鄉鎮、各部門要充分認識開展專項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整治“亂作為”與糾正“不作為”結合起來,及嚴肅查處違反“六個嚴禁”的行為,又鼓勵支持大膽履職、敢于擔當的行為,各鄉鎮黨委、縣級各部門黨委(黨組)主要領導要充分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把專項整治作為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的重要內容;各責任單位對自查自糾和督促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制定整治措施,建章立制,長期落實,對拒不糾正或頂風違紀的,按有關規定從重處理,對涉及違法違紀的問題線索要及時移送紀檢監察、司法機關按程序處理;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認真履行監督責任,加強對專項整治工作的監督檢查,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魏友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