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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貫徹落實十八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和省紀委九屆六次全會精神,進一步加強委廳機關黨風廉政建設,根據省委、省政府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有關要求,今年5月,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張碩輔同志與省紀委常委、委廳機關各部門負責人簽訂了《2015年度省紀委省監察廳機關各部門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
責任書規定,各部門負責人在積極協助委廳分管領導抓好黨風廉政建設的同時,對自己分管工作、分管人員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直接領導責任。責任書要求各部門負責人要認真抓好本部門擔負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任務的貫徹落實,至少每半年組織一次專題會議,研究分析工作推進情況,檢查督促有關工作落到實處;根據崗位職責和分管負責的范圍,抓好經常性的黨風廉政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嚴格執行黨風廉政規定,提出具體要求;本部門的黨風廉政建設,要做到有計劃、有檢查、有總結講評,各項會議、活動等有記錄,及時解決自身存在問題,重大問題及時向委廳領導報告;結合開展“三嚴三實”和“忠誠干凈擔當”專題教育,引導督促黨員干部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持之以恒糾正“四風”,推進作風建設常態化、長效化。各部門負責人年終將接受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統一檢查考核,其績效將作為評優和干部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