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云南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中央紀委和省委的部署要求,深化“三轉”,突出主業,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緊緊抓住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嚴肅查辦發生在基層和群眾身邊的腐敗案件,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
全省共查處發生在基層和群眾身邊的違紀違法案件381件,給予黨政紀處分的鄉科級及以下黨員、干部414人,移送司法處理88人。其中包括:景洪工業園區某村民小組長巖某某貪污集體市場攤位租金54萬元;紅塔區某街道辦事處社區黨總支書記、居委會主任楊某某貪污征地款180萬余元、收受賄賂60萬余元、侵占集體資金43萬余元;騰沖縣醫保審核員施某某貪污醫保基金199萬余元;滄源縣某鄉政府社會事務辦主任肖某某挪用低保資金293萬余元;永善縣某局局長甘某某貪污農業專項資金420萬元、私設“小金庫”452萬余元等一批典型案件。
發生在基層和群眾身邊的典型案件,雖然涉案人員職級不高,但涉案金額大、影響壞,嚴重侵害了人民群眾的合法利益,敗壞了黨和政府的形象。省紀委、省監察廳要求,全省黨員干部要從中吸取教訓、引以為戒,嚴格遵守黨紀國法,廉潔履行職責,自覺接受監督,牢記黨的宗旨,做到心中有黨、心中有民、心中有責、心中有戒,爭做“三嚴三實”的模范。各級黨組織要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認真履行黨風廉政建設的主體責任,把紀律和規矩挺到前面,教育引導各級黨員干部立正身、講原則、守紀律、拒腐蝕,推動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制度落實,推進“六個嚴禁”專項整治工作,加強對扶貧、救災、社保等民生領域項目和資金的監管,讓權力真正在陽光下運行,民生政策真正落到實處。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認真履行黨風廉政建設監督執紀責任,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加大查處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緊盯矛盾比較突出、問題比較嚴重、群眾反映強烈的部門和崗位,從嚴監督執紀問責,督促黨員干部自覺做到敬畏紀律、遵守紀律。各級紀委班子成員要實行包片和包案負責制,對重點問題和重點部門進行全面督導,認真排查農村“三資”管理使用,涉農政府專項資金管理使用,教育、衛生等公共服務窗口行業的違紀違法線索,對群眾反映強烈、問題嚴重、影響惡劣的腐敗問題,堅持嚴查快處,絕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