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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張本平做客本網在線訪談
主持人:各位網友,大家好!歡迎收看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在線訪談。不久前,中共中央印發了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今天我們很高興地邀請到了《巡視工作條例》修訂工作組成員、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張本平,就《巡視工作條例》的相關內容與大家進行在線交流。張主任您好,歡迎您!
張本平:主持人好,各位網友好!
主持人:張主任,您作為條例修訂工作組成員,可以說全程參加了條例的修訂工作。首先請您給我們介紹一下條例修訂工作的相關情況。
張本平:條例修訂工作于2013年9月正式啟動。2013年9月,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聽取巡視情況匯報時就作出指示,要抓緊修訂巡視條例,推動依法依規開展巡視,進一步提高巡視工作制度化、規范化水平。按照中央要求和總書記的指示,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立即成立了條例修訂組,由中央巡視辦主任黎曉宏同志任組長,中央巡視辦、中央紀委法規室、中央組織部干部監督局有關人員參加,著手展開了修訂工作。條例修訂工作歷時近兩年,經過充分調研、反復論證、廣泛征求意見、多次研究修改,于2015年6月11日,提交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審議;6月26日,提交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通過。8月3日中央正式頒布實施。
新頒布實施的條例,得到了中央領導同志的充分肯定,引起了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的熱烈反響,認為對巡視工作條例進行修訂,符合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和巡視工作發展需要,非常及時、非常必要,對于加強黨內監督、規范巡視工作,嚴明黨的紀律、改進黨的作風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我作為修訂組的成員,感到條例修訂工作之所以取得這樣的效果,主要得益于以下幾點:一是巡視工作實踐的創新發展,是修訂條例的堅實基礎。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作出改進巡視工作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形成中央巡視工作方針,為巡視工作指明了方向,為修訂條例奠定了堅實的理論基礎。中央和省區市、部分中央單位巡視工作與時俱進、探索創新,充分發揮利劍作用,積累了很多有益經驗和做法,為修訂條例提供了豐富的實踐基礎。二是黨中央和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的正確領導,是修訂條例的政治保障。黨中央高度重視條例修訂工作,習近平總書記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十八屆中央紀委第四次、五次全會都對條例修訂工作作出具體部署;中央深化改革方案、黨內法規制定工作五年規劃綱要,都將條例修訂列入重點工作。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靠前指導、全程指揮,王岐山同志先后主持召開4次專題會議、2次領導小組會議研究和審議條例修訂工作;趙樂際、趙洪祝等領導同志分別主持召開修訂巡視工作條例座談會,聽取意見建議。黨中央和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的有力領導,為條例修訂工作提供了堅強的政治保障。三是各級黨組織和巡視機構的參與配合,是修訂條例的有力支撐。在修訂過程中,各有關地區(單位)黨委(黨組)和巡視機構結合自身實際,積極為修訂工作建言獻策,提出了很多有價值的意見建議;有關中央單位在巡視工作領導體制的確立、巡視機構的設置、巡視方式和權限的設定、巡視干部管理體制的完善等方面提供了政策支持。各級黨組織和巡視機構的支持參與,有力推動了修訂工作順利開展。四是條例修訂組扎實深入的工作,是修訂條例的重要保證。按照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的部署要求,修訂組廣泛開展調研,組織開展對省區市巡視工作的專項檢查和專題調研,對中央單位巡視工作進行深入了解;廣泛征求意見建議,將《條例》征求意見稿普發各地區、部門黨委(黨組)和中央巡視組征求意見,并委托各地區各部門黨委(黨組)征求下級黨組織的意見建議;充分研究論證,先后20多次對相關內容進行深入研討,與10多個地區、單位進行座談研討,努力保證新修訂條例具有針對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集中全黨智慧、體現全黨意志。
主持人:張主任,我們知道,修訂后的《條例》,科學總結了十八大以來我們黨巡視工作實踐的創新成果。新條例跟原條例相比,也有很多的變化,您能不能跟我們介紹一下,修訂后的條例有哪些創新呢?
張本平:修訂后的《條例》涵蓋了巡視工作的指導思想、工作原則、領導體制、機構設置、人員管理、巡視對象范圍、巡視內容、工作方式和權限、工作程序、紀律與責任等,既有實體性要求,又有程序性規定。主要創新內容有以下幾個方面:一是落實中央巡視工作方針。明確“落實中央巡視工作方針”為開展巡視工作的指導思想,并將有關要求體現在《條例》具體條文中,保證貫徹執行。二是明確巡視全覆蓋要求。將“對所管理的地方、部門、企事業單位黨組織進行巡視監督,實現巡視全覆蓋、全國一盤棋”,作為黨委(黨組)和巡視機構的總體職責和工作任務,并按全覆蓋要求對巡視監督范圍作出規定,實現巡視監督沒有禁區、不留空白。三是明確巡視工作主體責任。規定“開展巡視工作的黨組織承擔巡視工作的主體責任”,并對加強巡視工作領導、聽取巡視情況匯報、運用巡視成果等提出具體要求,體現巡視是“黨委的事”。四是理順巡視工作領導體制。規定“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應當加強對省、自治區、直轄市巡視工作的領導”,并將“中央統一領導、分級負責”作為開展巡視工作的基本原則之一。五是規范巡視機構設置和職責。對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的配備,巡視工作辦公室的設置和職責,巡視組組長的授權和任命等作出了明確規定。六是圍繞黨的紀律深化監督內容。堅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強調巡視工作“聚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這個中心,圍繞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組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對“四個著力”的監督內容作出進一步概括。七是對專項巡視作出規定。明確“派出巡視組的黨組織可以根據工作需要,針對所轄地方、部門、企事業單位的重點人、重點事、重點問題或者巡視整改情況,開展機動靈活的專項巡視”。八是創新巡視工作方式。專設“工作方式和權限”一章,新增“抽查核實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情況”、“向有關知情人詢問情況”、“開展專項檢查”等方式,同時對受理信訪、到有關地方(單位)或者部門了解情況、提請有關單位協助等三種方式進行拓展,增加一條授權性條款。九是強化巡視成果運用。明確派出巡視組的黨組織職責,對巡視反饋、移交、整改等環節提出具體要求,強化巡視辦會同巡視組督促整改落實工作的職責。十是嚴肅責任追究。細化了責任要求,列出“正面要求”和“負面清單”,明確四類責任主體的追究情形,形成了完整的巡視工作責任體系。
主持人:您剛才說的這十個方面的創新的確針對性非常強,可以說是有效管用。那么,新條例對巡視工作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是如何規定的。
張本平:修訂后的《條例》,著眼中央和省區市實際,深刻把握巡視工作的特點和規律,對巡視工作的體制機制進一步作出規范。比如,將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與省區市巡視工作的“指導”關系轉變為“領導”關系,強調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對派出巡視組的黨組織負責并報告工作,明確“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同級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擔任,副組長一般由同級黨委組織部部長擔任”,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為黨委工作部門,設在同級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明確巡視辦為領導小組日常辦事機構,并承擔“統籌、協調、指導巡視組開展工作”的職責;規定巡視組向領導小組負責并報告工作,等等。從而構建起中央統一領導,黨委(黨組)負主體責任、巡視機構具體組織實施、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人事部門等支持配合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
主持人:巡視的主要任務就是發現問題、形成震懾,其實發現問題本身就是震懾,它可以讓有問題的人知恥知止、收手收斂。那接下來再請張主任給我們介紹一下,新條例對于巡視任務又有哪些新要求。
張本平:修訂后的條例重點從巡視監督的范圍和內容兩個方面對巡視任務作出了新的界定。
在巡視范圍上,圍繞落實全覆蓋要求,明確中央巡視組在對省區市四套班子開展巡視的基礎上,將“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黨組主要負責人,副省級城市黨委和人大常委會、政府、政協黨組主要負責人”以及“中央部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中央國家機關、人民團體黨組(黨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中央管理的國有重要骨干企業、金融企業、事業單位黨委(黨組)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納入中央巡視范圍,對省一級巡視對象和范圍也做出相應修改。
在巡視內容上,圍繞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強調巡視組對巡視對象執行《中國共產黨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遵守黨的紀律,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等情況進行監督,著力發現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存在違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陽奉陰違,拉幫結派等問題;違反廉潔紀律,以權謀私、貪污賄賂、腐化墮落等問題;違反組織紀律,違規用人、拉票賄選、買官賣官,以及獨斷專行、軟弱渙散、嚴重不團結等問題;違反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等問題;以及派出巡視組的黨組織要求了解的其他問題。這樣規定,能夠確保巡視工作始終聚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這個中心,緊扣黨的“六大紀律”,深化“四個著力”,盯住“重點人”“重點事”“重點問題”,既解決了過去巡視內容過于寬泛問題,又做到嚴格用紀律衡量規范黨員干部行為,同時也與即將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相銜接。
主持人:張主任,那么新條例對于確保巡視監督質量又有哪些新規定?
張本平:修訂后的條例,牢牢把握巡視黨內監督的本質,圍繞有效發現問題、如實反映問題、推動解決問題,作出了一系列具體規定,確保巡視震懾遏制治本作用的有效發揮。
一是在工作方式上,深刻總結黨的十八大以來的實踐經驗,將經實踐檢驗的有效方法及時吸納到條例中來,對原有的工作方式作出較大改進,進一步拓寬了巡視發現問題的手段、途徑。比如,中央巡視組運用抽查核實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這一手段,及時發現了一些黨員領導干部漏報、瞞報以及涉嫌違紀違法等問題線索。修訂過程中,我們對這一方法進行了總結和分析,列入巡視組工作方式。再比如,針對地市級主要領導為黨的中高級領導干部重要來源、省部級領導干部發生的違紀違法線索多在其擔任下一級領導職務期間等實際,我們按照“下沉一級”的原則,對受理信訪和到有關地方(單位)或者部門了解情況等方式作了較大改進。
二是在巡視工作權限上,為確保巡視組依紀依規開展巡視,強調“依靠被巡視黨組織開展工作,不干預被巡視地區(單位)的正常工作,不履行執紀審查的職責”,要求“嚴格執行請示報告制度,對巡視工作中的重要情況和重大問題及時向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請示報告”,使巡視組工作更加正規、程序更加規范、權力邊界更加清晰,從制度上保證了巡視成果經得起歷史和實踐的檢驗。
三是在成果運用上,強調派出巡視組的黨組織職責,要求“及時聽取巡視工作領導小組有關情況匯報,研究并決定巡視成果的運用”;強調巡視情況“雙反饋”,明確經派出巡視組的黨組織同意后,“巡視組應當及時向被巡視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主要負責人分別反饋巡視情況,指出問題,有針對性地提出整改意見”;強調巡視整改情況“雙報告”,規定“被巡視黨組織收到巡視組反饋意見后,應當認真整改落實,2個月內將整改情況報告和主要負責人組織落實情況報告,報送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強調巡視機構督辦職責,要求巡視辦應當會同巡視組采取適當方式,了解和督促被巡視地區(單位)整改落實工作并向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報告,等等。這些規定保障了巡視成果的綜合運用,提高了巡視監督的實效,增強了巡視威懾力,維護了巡視制度嚴肅性。
主持人:張主任,我們注意到,新條例對于巡視各責任主體的責任作出非常具體的規定,為什么要特別去強調主體責任呢?請您給我們具體介紹一下。
張本平:修訂后的條例著眼巡視工作實際,對各責任主體履行巡視工作的責任作了重點強調,努力構建職責明確、責任清晰、標準具體、追責有據的巡視工作責任體系。
一是強調“開展巡視工作的黨組織承擔巡視工作的主體責任”、“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為組織實施巡視工作主要責任人”,明確“對領導巡視工作不力,發生嚴重問題的,依據有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二是強調有關機關、部門和單位的支持配合巡視工作的責任,明確“對違反規定不支持配合巡視工作,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據有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三是強調“巡視組實行組長負責制”,要求巡視工作人員依紀依規開展巡視,明確將“對應當發現的重要問題沒有發現”、“不如實報告巡視情況”、“工作中超越權限,造成不良后果”等違反巡視工作紀律的行為,列為責任追究的情形。
四是強調“被巡視黨組織主要負責人為落實整改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明確無正當理由拒不糾正存在的問題或者不按要求整改的,要嚴肅追責。
主持人:法規、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執行。還想請張主任談一談,當前各級黨組織和巡視機構,他們在學習貫徹條例中應該注意把握哪些方面呢?
張本平:在8月17日召開的全國學習貫徹巡視工作條例電視電話會議上,王岐山同志對條例的學習貫徹工作作出了部署。中央辦公廳還將下發通知,對學習貫徹條例提出具體要求。各級黨組織和巡視機構應當按照中央的部署要求,從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認識中央頒布《條例》的重大意義,切實把學習貫徹工作作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一項重要政治任務抓緊抓好。
一是要認真學習宣傳,把握精神實質。各級黨委(黨組)要加強對本地區、本部門學習宣傳《條例》的組織領導,認真研究,周密部署、精心組織。要加大宣傳力度,豐富宣傳形式,充分運用各種媒體和信息手段,準確、生動、有效宣傳《條例》的內容和要求。要加強學習培訓,使廣大黨員特別是各級領導干部熟悉《條例》主要內容,深刻領會精神實質,全面掌握《條例》各項規定。
二是要切實貫徹落實,深化巡視工作。各類責任主體都要認真履行《條例》規定的職責,抓好工作落實。派出巡視組的黨組織要切實加強領導,完善體制機制,健全工作機構。領導小組要依據《條例》規定,深化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履行好組織實施巡視工作的職責。有關機關和部門要加強協調協作,發揮監督合力。巡視機構和巡視干部要嚴格按照《條例》規定的工作方式、權限和程序搞好監督,依法依規開展巡視,切實提高做好巡視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被巡視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要自覺接受巡視監督,積極配合巡視工作,認真抓好整改落實。
三是要完善配套制度,健全制度體系。要以《條例》為基本依據,本著于法周延、于事有效的原則,制定新的制度、完善已有制度、廢止不適應的制度,逐步形成系統完備的巡視工作制度體系。省區市黨委要結合實際制定貫徹落實《條例》的實施辦法,確保《條例》的規定和要求落到實處。開展巡視工作的中央和國家機關要進一步規范體制機制、巡視內容、巡視流程和隊伍建設。
四是要強化監督檢查,嚴格責任追究。要加強對《條例》貫徹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以檢查傳導壓力,以壓力推動落實。要健全問責機制,把監督檢查、目標考核、責任追究有機結合起來,堅決糾正隨意變通、惡意規避、無視制度等現象,對不執行或不規范執行《條例》的嚴肅問責,切實維護《條例》的嚴肅性和權威性,讓鐵規發力、利器生威。
主持人:謝謝張主任。我們相信,隨著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的出臺,全黨上下對黨要管黨、從嚴治黨認識的不斷深化,巡視將更好地發揮“利劍”作用,必將有力地促進全面從嚴治黨的落實。再次感謝張本平主任做客我們的演播室,同時也感謝各位網友關注我們這一期的話題,我們下期節目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