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云南日報刊登了云南省委組織部常務副部長郭海華對省委九屆十一次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云南省委關于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建設忠誠干凈擔當高素質干部隊伍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的解讀,就《決定》傳遞出來的重要信息進行了分析說明。而如何將《決定》明確的管黨治黨責任落到實處,云南日報記者采訪了云南省紀委副書記趙志彬。
記者:剛剛勝利閉幕的省委九屆十一次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共云南省委關于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建設忠誠干凈擔當高素質干部隊伍的決定》,強調要“嚴明黨的紀律和規矩,嚴肅黨內政治生活”,能不能談談你對嚴明黨規黨紀與全面從嚴治黨關系的理解?
趙志彬:第一,嚴明黨的紀律和規矩是我們黨的優良傳統。我們黨成立伊始,就強調要立規矩、講紀律。1922年在上海召開二大時,大會通過的黨章中便專列了“紀律”一章。延安整風時期,毛澤東同志提出了著名論斷“路線是王道,紀律是霸道,這兩者都不可少”。1985年,鄧小平同志在中國共產黨全國代表大會講話指出:“統一思想、整頓作風、加強紀律、純潔組織,四者缺一不可”。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黨的團結統一靠什么來保證?要靠共同的理想信念,靠嚴明的組織體系,靠全黨同志的高度自覺,還要靠嚴明的紀律和規矩”;“紀律不嚴,從嚴治黨就無從談起”。90多年來,我們黨從小到大,從弱到強,櫛風沐雨,歷經坎坷,不斷從勝利走向勝利,根本的原因就是始終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
第二,嚴明黨的紀律和規矩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舉措。黨紀和國法的概念不同、對象有別,絕不能混為一談。黨紀是對黨組織和黨員確立的言行標尺,國法是面向公民的行為底線。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怎么管黨?怎么從嚴?就是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用紀律管住大多數,使紀律和規矩成為管黨治黨的尺子、不可逾越的底線。無數的腐敗案例也一再印證:凡破國法者,無不從破黨紀開始,一旦跨過了黨紀劃定的紅線,個人和組織都將付出沉痛的代價。因此,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就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真正做到“黨紀”在“國法”前,“黨紀比國法嚴”。
第三,嚴明黨的紀律和規矩是我省正風反腐的現實需要。白恩培、仇和、張田欣、沈培平等嚴重違紀違法,一方面肆意踐踏黨的紀律和規矩,嚴重違紀違法,一方面帶壞了云南黨風政風,嚴重破壞了黨和政府的形象及公信力。全面從嚴治黨,必須把紀律嚴起來、把規矩立起來、把黨風轉過來、把政風扭過來。重點要做到四個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始終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立場堅定,頭腦清醒,許黨許國,報黨報國;二是要嚴格遵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堅決做到“五個必須、五個絕不允許”;三是要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充分發揮黨內民主,堅決反對個人和少數人專斷;四是要嚴格規范黨內政治生活,確保黨的組織生活規范化、制度化、常態化。
記者:《決定》強調要“加強對重點領域重要崗位的監督”,這在我省有何現實針對性?采取了哪些措施?
趙志彬:加強對重點領域和重要崗位的監督,是省委深刻反思近年來我省系列腐敗案件基礎上作出的重要決定。近年來辦案情況反映出,工程建設、土地出讓、礦產資源開發等資金、資源密集等重點領域、重要崗位的違紀違法案件,約占立案總數的三分之一。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云南時就深刻指出,這些年云南發生的貪贓枉法案件,其中一些案件主要集中在云南有特點的資源領域,如煙草、普洱茶、玉石、能源礦產等,必須把這些領域的籬笆扎緊了,不能讓腐敗分子近水樓臺先得月。省委作出的這一決策部署,體現了強烈的問題導向,具有鮮明的現實針對性,就是要以重點領域和重要崗位的突破,深化黨風廉政建設,落實從嚴治黨要求。
今年以來,省委開展了以嚴禁領導干部違規插手干預工程建設、違規插手土地征用、違規插手礦產資源開發利用、違規使用扶貧救災和社保資金、違規收受“紅包”問題、違反黨的組織人事紀律為重點的“六個嚴禁”專項整治活動,印發《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云南重要講話精神加強重點領域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方案》,出臺了進一步加強土地出讓管理、礦產資源開發管理等方面的指導性文件,嚴肅查處了一批發生在重點領域、重要崗位的違紀違法案件,各項工作有序推進,取得了良好的政治、經濟、法紀和社會效果。
記者:《決定》強調要“加強對一把手權力的制約和監督”,請問您是如何理解的?
趙志彬:權力是需要監督的,沒有監督權力就會異化,絕對權力導致絕對腐敗。從我省發生的一些腐敗案件看,一些位高權重的領導干部特別是“一把手”缺乏監督,權力成了“脫韁的野馬”,權力濫用、以權謀私、權錢交易、權色交易等現象突出。這些問題值得深思、必須解決。加強對“一把手”權力的監督,目的是督促、引導領導干部特別是“一把手”慎權、敬權,用好權、管好權,關鍵是完善權力運行體制機制、財政管理制度、選人用人制度等,真正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
記者: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對紀律檢查體制作出了重大調整。《決定》強調要“深化紀律檢查體制改革”,請問我省在這方面采取了哪些具體舉措?
趙志彬: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適應形勢需要,堅持問題導向,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戰略布局、體制機制、理念思路作出了重大調整和改革創新。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第36條專門對紀律檢查體制改革進行了部署安排。按照中央要求,省委堅持立行立改,成立省委紀律檢查體制改革專項小組,制定《云南省黨的紀律檢查體制改革實施方案》,積極推進和不斷深化紀律檢查體制改革。一是落實“兩個責任”,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黨組)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省委專門召開落實主體責任研討班,制定實施我省落實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兩個規定,界定責任、提出要求、嚴格目標。二是深化“三轉”工作,大力推動紀檢監察機關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省、州市一級完成了內設機構調整,強化監督執紀問責,集中力量,專攻主業。三是實施“兩個覆蓋”,省委調整了巡視機構,增加了巡視力量,堅持每年進行三輪巡視,實現屆內巡視監督全覆蓋;加快派駐機構建設。近期,省委在省委辦公廳、省委組織部、省委宣傳部、省人大常委會、省政協、省委統戰部6家省直機關派駐了紀檢組。下一步,省委還將采取綜合派駐、歸口派駐相結合方式,逐步實現省、州市、縣(市、區)黨委和國家機關派駐監督全覆蓋。四是推行“兩個為主”,加大對下級紀委查辦案件的指導,實行查辦案件以上級紀委領導為主;出臺我省《州市紀委書記、副書記提名考察辦法(試行)》、《省紀委派駐紀檢組組長、副組長提名考察辦法(試行)》、《省管企業紀委書記、副書記提名考察辦法(試行)》,實行各級紀委書記、副書記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級紀委會同組織部門為主。五是加強協同辦案,制定印發《云南貫徹落實<關于在查辦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涉嫌違紀違法犯罪案件中加強協作配合的意見>實施細則》,進一步加強了紀檢監察、審判、檢察、公安、審計等機關在查辦案件中的協作配合。
記者:《決定》強調要“堅持關口前移抓早抓小”,對此如何理解?
趙志彬:關口前移、抓早抓小,是落實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的有效途徑、必然要求。人往往都有弱點,需要防微杜漸,犯點小錯及時提醒、警示、處理了,也就降低了一錯再錯、錯上加錯的風險。反之,就會肆無忌憚、愈演愈烈。我省近年來查辦案件情況就充分印證了這個特點,有的人把違規收受或公款贈送名貴茶葉、玉石、“紅包”和亂插手、亂干預當成小事,最終發展到嚴重的官商勾結、利益輸送,小問題演變成大要案。實踐證明,落實從嚴治黨,深化反腐敗斗爭,就是既要通過查辦大案要案形成震懾、減少腐敗存量,也要把大量的工作放在加強對黨員干部的日常性、常態化監督管理上,抓早抓小、動輒則咎,遏制腐敗增量。今年1至7月份,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落實抓早抓小要求,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早提醒、早監督,通過約談、函詢、誡勉談話等方式,經初核對情節輕微問題采取適當處理637件,組織處理306人,對反映失實的1337件予以澄清。
記者:今年以來,省委堅持有腐必懲、有貪必肅,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成效明顯。《決定》強調要“加大懲治腐敗力度”,下一步我省將怎樣加大辦案力度、保持高壓態勢?
趙志彬: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是一場輸不起、不能輸的斗爭。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站在黨和國家前途命運的高度,堅定不移抓黨風、嚴黨紀、反腐敗,黨風政風為之一新,黨心民心為之一振。中央反對腐敗的立場是堅決的、旗幟是鮮明的、態度是堅定的、措施是有力的。下一步,省委將堅決貫徹落實中央精神,以宜將剩勇追窮寇的精神狀態,以重構風清氣正政治生態的決心決斷,進一步把握政策、突出重點、創新方法、明確導向,堅決把抓黨風、反腐敗的歷史車輪推向前進。
一是堅持反腐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突出三類“重點人”(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問題線索反映集中、群眾反映強烈,現在重要崗位且可能還要提拔使用的黨員干部)、三個“重要時段”(十八大以后、中央八項規定出臺后、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開展后),堅決拔“爛樹”、治“病樹”、扶“歪樹”。
二是堅持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反腐敗,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處理恰當、手續完備、程序合法,把案件辦成鐵案、贏得人心。進一步規范問題線索管理,對反映黨員干部問題的線索,嚴格按照五類標準進行分類處置。堅決守住不發生嚴重安全事故的底線,對辦案工作進行全方位、全過程監督。
三是堅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把關注點從“盯違法”轉向“盯違紀”,抓早抓小,對黨員干部身上的問題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早查處。堅持快審快結,慎用、少用“兩規”,違紀問題查清楚后,就要盡快移送司法機關。
四是堅持“三個區別對待”:對腐敗分子堅決依紀依法嚴肅懲處,對情節輕微的一般涉案人員進行挽救幫助,對廣大黨員干部加強教育警示。堅持“三個區分開來”:把先行先試中出現的失誤與明知故犯區分開來,與有法不依區分開來,與以權謀私區分開來,旗幟鮮明保護干事者、懲治腐敗者。
記者:《決定》強調要“加強和改進巡視工作”,請問下一步我省有哪些打算?
趙志彬:上半年,省委10個巡視組采取常規巡視與專項巡視相結合的方式,對3個州市、1個省直部門、1個新聞單位、5戶省屬國有企業以及57個縣市區開展了第一輪巡視。今年將繼續組織開展三輪巡視,目前,第二輪巡視已經推開,重點是對13戶國有企業進行專項巡視,圍繞“四個著力”,盯住重點人、重點事、重點問題。省委明確要求,要進一步把落實“兩個責任”情況作為重要內容納入專項巡視監督范疇;同時,抓緊制定出臺修訂后的《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的落實意見,引導、督促各級黨委(黨組)切實增強全面從嚴治黨政治意識,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政治責任。
記者:黨的十八大以來,我省堅決糾正“四風”,帶動了黨風政風社風民風的明顯好轉。《決定》強調要“持續深入整治‘四風’”,我省將從哪些方面加大力度?
趙志彬: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必須持之以恒、抓住不放、動真碰硬、久久為功。十八大以來,省委、省紀委始終堅持抓了“五一”抓中秋、抓了中秋抓國慶、抓了國慶抓春節,緊盯重要節點,突出重要時段,堅持不懈,步步推進,堅決防止“四風”問題反彈回潮、死灰復燃。下一步,省委將繼續堅定不移貫徹“鐵八條”,堅持不懈推進反“四風”。
一是態度不變。發揚釘釘子精神,繼續狠抓節點,加大執紀監督、公開曝光力度,從根本上打消少數人的僥幸之心、觀望之想。
二是堅決整治。堅決整治濫發錢物、違規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購買年貨節禮、違規購車用車、公職人員涉毒涉賭涉黃、借婚喪喜慶事宜違規辦理客事斂財等頂風違紀行為,堅決整治“六個嚴禁”專項整治工作開展后、“三嚴三實”和“忠誠干凈擔當”專題教育開展后的頂風違紀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
三是拓展領域。轉變作風,深入基層,聯系群眾,舉各方之力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堅決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在服務群眾中進一步密切黨群干群關系。
記者:《決定》強調要“嚴格落實管黨治黨責任”,請問怎樣才能把管黨治黨責任落到實處?
趙志彬:管黨治黨責任是政治責任、政治任務、政治要求,各級黨委(黨組)要按照《決定》的部署要求,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強化責任意識。要充分認識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重要意義,強化不抓黨建就是嚴重失職、黨建工作抓得不好就是不盡職、管轄范圍內違紀違法現象易發多發就是嚴重瀆職的意識,始終把管黨治黨放在第一位置、作為第一任務,切實把黨建工作扛在肩上、抓在手中、落到實處、見到實效。
第二,明確責任主體。各級黨委(黨組)要貫徹落實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和習近平總書記的要求,切實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統籌做好組織領導、維護民利、支持紀檢監察機關查辦案件、強化權力運行監督制約、帶頭堅持廉潔自律等各項工作。黨委(黨組)書記要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的職責,把抓好黨建作為最大的政績,親自抓、主動抓、靠前抓。領導班子成員要根據工作分工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領導責任,做到守土有責、守土負責、守土盡責。
第三,嚴格責任考核。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考核是落實管黨治黨責任的有效途徑。要堅持黨風廉政建設天天抓、年年考,嚴格獎懲標準,強化成果運用,確保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地生根。2007年以來,省委堅持由省級領導帶隊,每年對各地各級黨委(黨組)進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按照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類標準進行考核區分,對基本合格的黨委(黨組)主要領導進行約談提醒,對不合格的黨委(黨組)及時做出處理,有力地鞏固、深化了聚精會神抓黨建、一心一意謀發展的良好局面。
記者:為什么《決定》要強調“加大問責追責力度”,主要是針對哪些方面?
趙志彬:十八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明確提出:“要分清黨委(黨組)、有關部門和紀委(紀檢組)的責任,制定切實可行的責任追究辦法,加大問責工作力度,健全責任分解、檢查監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鏈條,有錯必究,有責必問。”沒有追究,責任就落實不下去。近年來,一些地區(單位)腐敗現象蔓延,其中一個主要原因就是管黨治黨意識薄弱、責任缺失。因此,必須加大對管黨治黨的責任追究力度,通過嚴厲的責任追究,確保黨建工作嚴起來、立起來,落實到位。省委《決定》明確了管黨治黨責任追究的主要內容,包括對黨委(黨組)本身對黨風廉政建設不重視、不作為、亂作為;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體制機制制度不健全、黨建工作效果不明顯,對班子成員或者下屬缺乏管理、監督不力,導致連續或者多次出現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造成惡劣影響的,都要實行嚴格問責追責。同時,我們還要堅決貫徹落實十八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要求,對發生重大腐敗案件和不正之風長期滋生蔓延的地方、部門和單位,實行“一案雙查”,既要追究當事人責任,又要追究相關領導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