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村黨總支書記,是該利用手中的權力和村民的信任,為村民謀福利、為集體謀發展,還是把手伸向集體口袋,貪污侵占農民的征地補償金?答案不言自明,一旦選擇錯誤,必定要付出沉重代價。
廣西壯族自治區合浦縣白沙鎮東海村黨總支原書記黃深煥深陷賭博泥潭,發展到專程攜巨款出境賭博,或包車至外地豪賭,輸光家產欠下巨額賭債后貪污挪用村民的征地補償款400多萬元用來過賭癮、堵窟窿……他在誘惑面前選錯了方向,突破了底線,結果從嗜賭成性淪落成輸光家產、輸掉村財,在違紀違法的路上越走越遠。這說明,黨員干部如果在小事小節上失守,在大是大非上也糊涂。沒了紀律意識,多了僥幸心理,自是“伸手必被捉”,咎由自取、罪有應得。
為何不少黨員干部,以前工作能力突出、踏實肯干,深受組織和群眾信任,最終卻走向了群眾的對立面,葬送了自己?主要的原因是,不少人先在思想上“投降”了,什么理想信念、什么群眾利益、什么集體目標,統統拋到腦后。具體到個人,或長期不“挪窩”有情緒、或身邊人拉攏加腐蝕、或陷于不良嗜好難自拔。像黃深煥,就是直接被自己的不良嗜好“坑”了,但就其實質而言,還是因為沒把黨紀國法放在眼里。如此看來,從違紀到違法,從“小蒼蠅”到“大老虎”,就是因為那些看似不起眼的小事,導致步步滑落,直至墜入深淵。
其實,紀律面前哪有小事,規矩面前哪有特殊?一些黨員干部,常常認為一盒煙、一杯酒、一包茶,都屬于個人好惡問題。他們忘了,黨員首先姓黨,干部就得為民,如果頂著“黨”的帽子,壞著黨的規矩,再小的錯誤也會變成大問題;如果只想著自己舒服,不顧老百姓的死活,連征地補償款都沾沾手,那么黨紀決不會放過,法律更要嚴懲。
紀律是黨的生命。無數案例證明,黨員“破法”,無不始于“破紀”。黨員守住了紀律,就不至于滑向違法犯罪的深淵。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就得從小處入手、從小事抓起,抓早抓小。在黨為黨,就不能對公款購買贈送賀卡、月餅,違規大操大辦婚宴等事視若無睹;就要對那些批條子、打招呼、四處插手的“公私不分”之事管起來;就要嚴厲制止那些借職務便利公然或隱蔽地謀取私利的行為。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就要監督有效、懲處有力,否則,不僅沒有威懾力,還會在不經意間放縱某些黨員干部胡來。說到底,嚴明紀律也是愛護干部。小處不嚴,大處失守,不僅違紀干部悔矣,組織也痛矣。
“紀綱一廢,何事不生;紀綱一振,百事皆順。”沒有任何時候比現在更重視嚴明黨的紀律規矩,也沒有任何時候更崇尚管黨治黨的法治化。一個現代化的政黨離不開優秀的黨員干部,也要更加嚴格地要求干部。因此,職務級別雖有高低,作風問題決無大小,如果抓早抓小抓實,把紀律立起來嚴起來,那么真正受益的不僅是黨員干部,更是廣大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