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縣紀委采取“四個一”程序,對信訪舉報件規范進行管理。2014年1月至12月,富民縣紀委共受理群眾信訪舉報66件,其中:檢舉控告類信訪件31件,業務范圍外35件。31件檢舉控告件中,初核22件(轉立案6件,初核了結16件),重件9件,辦結率和結案率均為100%。35件業務范圍外信訪件也均按“分級負責,歸口辦理” “屬地管理 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進行了轉辦或處置。全年所受理的66件信訪舉報件均做到件件有著落,事事有交待。
富民縣紀委采取“四個一”程序,對信訪舉報件規范進行管理,即:一個“渠道”進信,嚴把進口關:縣紀委、監察局受理的所有信訪舉報件,必須統一全部集中到信訪室進行登記摘卡。一個“班子”批信,嚴把排查關:登記摘卡后的信訪舉報件均由信訪室提出擬辦意見,全部報分管領導或主要領導審批。一個“池子”儲信,嚴把保管關:縣紀委、監察局受理的所有信訪舉報件,全部集中在信訪室保管,其他科室、紀工委不保管信訪舉報件。一個“龍頭”出信,嚴把出口關:分管領導或主要領導審批后的信訪舉報件,均由信訪室統一分別轉交到各基層紀(工)委、紀檢組或本委有關科室、紀工委及相關單位部門進行辦理。富民縣紀委按照“四個一”程序,對信訪舉報件規范進行管理,有效防止了舉報線索流失、有案不查等問題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