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的群眾工作,暢通信訪渠道,使各級領導干部更好地傾聽群眾呼聲,體察群眾疾苦,有效化解矛盾糾紛,不斷推進全縣社會和諧穩定,近日,富民縣對2015年度“領導干部接訪下訪” 活動進行安排部署。
進一步深化“書記、縣長公開接待日”活動。自2015年1月份起,原則上每月16日確定為“書記、縣長公開接待日”,接待日接待時間按照縣級機關作息時間執行,逢周六、周日提前到本周五到縣信訪局群眾來訪接待中心接待。縣委常委和縣政府各位副縣長實行輪流排班,公開掛牌聯合接訪。每個接待日保證1名縣委常委和1名副縣長同時公開接待群眾。縣委(縣政府)目督辦領導和縣信訪局領導及縣法制辦指派1名法律顧問共同參加接訪。縣國土局、住建局、民政局、司法局和永定街道辦事處安排1名領導現場參與接訪,其他單位負責人根據需要通知參與接訪。各鎮(街道)、縣級各部門和市屬各單位也要每月組織開展書記、鎮長(主任)、局長(主任)公開接待日活動,接待時間根據各單位的實際情況擇日開展。
進一步深化“領導干部接訪下訪”活動。縣級領導原則上每月到掛鉤聯系的鎮(街道)、村(社區)下訪、約訪不少于1次,每次下訪時間不少于1個工作日。各鎮(街道)領導班子成員每周下訪、約訪不少于2次,每月下訪、約訪2次。 縣級領導每人每年下訪、走訪群眾不少于30人次。縣級各部門和市屬各單位領導每人每年下訪、走訪群眾不少于60人次;各鎮(街道)領導每人每年下訪、走訪群眾不少于100人次。
通過進一步深化“書記、縣長公開接待日”活動和“領導干部接訪下訪”活動,進一步強化各級領導干部“發展是第一要務,穩定是第一責任”的意識,以“事要解決”為核心,“案結事了”為目標,多措并舉,綜合施策,及時解決群眾的合理訴求、化解社會矛盾糾紛,及時改進和完善政策,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信訪問題的產生,維護群眾合法權益,夯實黨的群眾基礎,促進社會和諧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