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虎’是震攝,抓早抓小也是震攝。”大理州紀委立足于教育,著眼于防范,根據信訪監督工作特點,結合問題線索五類處置方法,從主動、審慎、提質、規范四方面入手,積極推動信訪監督工作,強化對黨員干部的日常監督。
敢于擔責履職,重視抓早抓小。實施信訪監督的信訪問題多是作風建設及廉潔自律等方面的一般性問題,或是一定時期內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有些甚至是舉報人憑印象及道聽途說就反映的問題,極少數監督對象對紀檢監察部門介入此類問題感到不理解。針對此情況,大理州紀檢監察機關不怕得罪人,不放過輕微問題,堅持抓早抓小,大膽開展工作,通過“談(組織約談)、寫(責令書面說明問題)、督(督促糾正)”等信訪監督方式使小問題得到早處理、假問題得到早澄清,領導干部受到教育保護。
堅持審慎決策,嚴防案源流失。保證案件線索不流失是開展信訪監督工作的先決條件,大理州紀委堅持集體排查,嚴格審批,嚴把信訪監督范圍關。由信訪室對群眾反映黨員領導干部的一些不構成違紀或輕微違紀的信訪問題提出開展信訪監督意見,并提交書記辦公會集體排查。經委局領導認真分析研判后,再審慎作出是否開展信訪監督的決策,牢牢掌握實施信訪監督的范圍,堅決杜絕把嚴重違紀和違法問題納入信訪監督范圍來實施,嚴防案件線索流失。
注重辦理實效,提升監督質量。重視教育、糾偏、查處相結合,增強辦理實效,提升監督質量。對于一般性問題或是反映不實的問題加強教育,增強領導干部的廉潔自律意識和自覺接受監督意識;對于處在初始階段的問題和苗頭性輕微違紀問題及時糾偏,制止問題繼續發展和蔓延,如及時制止了巍山縣某鄉一科級領導為其父辦壽宴請客的行為;對于信訪監督中發現的違紀問題及時按程序轉初核,保證案件線索不流失。
建立相關制度,確保規范運行。結合中紀委《關于切實加強和規范反映領導干部問題線索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了《大理州紀檢監察機關談話函詢工作辦法》,從范圍確定、辦理流程、結果審核、文書格式、材料歸檔等方面對談話函詢工作進行統一規范,促進了信訪監督工作的規范開展。
2014年以來,大理州紀委通過采取信訪監督方式辦理信訪件24件,其中約談9件,函詢1件,責成本人說明問題14件。通過開展信訪監督工作,建議組織部門調整正處級領導干部1人,責令被反映人作出書面檢查1件1人,收繳違紀款30000元。抓早抓小同樣發揮了震攝作用,一批干部的廉潔自律意識進一步增強,達到了教育、保護和挽救干部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