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當前教育系統信訪工作中“教輔材料”征訂問題反映較為突出的實際情況,近日,祥云縣對2015年秋季教學用書征訂工作作出相關紀律要求。
明確“一個必須”。教學用書征訂是開展教學活動的前提保障,是一項極其嚴肅的工作,是“帶電的高壓線”。凡涉及教育教學、教輔用書征訂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及省州有關政策規定,教輔材料不得在各級審定并評議公告的目錄之外選擇征訂,征訂數量從義務教育三年級起須執行非畢業班一套(每科一本)、九年級、高三年級畢業班不超過二套(每科二本)的規定,可不選,但不得多選;
堅持“兩個自愿”。各學校應該在校內公示教輔材料選用目錄,在學生自愿、家長自愿的前提下,自選用目錄范圍內申請學校代購的,學校可以通過正規發行渠道統一代購,無償服務,爭取降低價格,不得從中牟利;
履行“三級監督”。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教育局、中心校、學校根據各自職能職責劃分情況,教育局需切實履行好主體責任,各中心學校校長和中學校長作為第一責任人,各中心學校教研員和各中學教務主任作為直接責任人,層層監督審核,嚴把征訂關,不折不扣做好2015年秋季教學用書征訂工作;
做到“四個杜絕”。征訂過程中,杜絕出現非國家審編的非正式教材進入校園,杜絕出現學校、教師與書商私自征訂教輔材料,杜絕出現盜版書籍進入校園,杜絕出現學校、教師與書商拿回扣和吃拿卡要行為。如征訂過程出現以上問題,一經發現,將依紀依規嚴肅處理,絕不姑息。 (張玉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