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為進一步整合信訪資源,落實信訪工作責任制,客觀、真實、準確地反映選任紀檢監察進駐人員受理信訪舉報的情況,瑞麗市紀委規范了紀檢監察進駐人員對駐在部門開展信訪舉報、線索初步核實處理的工作。
規范程序。明確歸口對象及范圍:21名選任紀檢監察進駐人員受理的信訪件,一律由市紀委信訪室統一管理、統一登記、呈報、統一分流。受理違反政治紀律、違反組織人事紀律、違反廉潔自律規定、貪污賄賂、破壞社會主義經濟秩序、違反財經紀律、失職瀆職、侵犯黨員權利公民權利、嚴重違反社會主義道德、妨害社會管理秩序、其他檢控類等十一類涉及違紀問題的信訪舉報。同時,對信訪件的受理報送、登記呈批、分流辦理、案管監督等方面的工作環節進行規范。
統一要求。對交辦件(檢舉控告類)、轉辦件(非檢舉控告類)的辦理作出相應的要求。交辦件:對收到的信訪件一般應在3個工作日內移送市紀委信訪室統一登記管理。對涉及問題大、保密程度高、情況緊急的信訪件,必須立即報送;對交辦到各室的檢舉控告類信訪件,各紀檢組要本著及時、快捷、保密的原則協助委局各室進行調查核實;對交辦的信訪件一般應在一個月內結案,并上報辦理結果。對不能按期辦結的,必須向信訪室申請延期且延期時間不超過30天。轉辦件:各派駐紀檢組應對轉辦到各部門辦理的業務范圍外訴求進行督促,督促辦理部門在規定的時限內辦結,并將辦理結果報信訪室;業務范圍外的訴求辦理時限一般為15天,不能按時辦結的由辦理部門說明情況。
明確責任。各派駐紀檢組對在處理信訪件中遺失、遲報、瞞報、泄密等的單位和個人,嚴肅責任追究,按照《瑞麗市紀檢監察機關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突出問題工作責任倒查工作辦法(試行)》追究相關部門和責任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