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暢通信訪渠道,規范引導群眾訴求表達,有效化解社會矛盾,推動領導干部接訪工作規范化、制度化。尋甸縣堅持“公開透明、規范有序,方便群眾、理順情緒,解決問題、依法依規”和“誰接訪、誰負責督促落實”的原則,抓牢抓實信訪工作。
強化關口前移,在加大源頭預防上落實責任。按照早發現、早介入、早控制、早化解、早處理的要求,把信訪工作重心從事后處理轉移到事前排查化解上,把可能引發信訪問題的苗頭和其他不穩定因素全部納入視線,特別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問題、重點人員的滾動摸排,確保不留死角、不留盲點。
強化基礎工作,在排查化解矛盾糾紛上落實責任。按照“包牽頭協調、包落實責任、包督導檢查、包解決問題”的原則,對排查出的問題限期妥善化解,切實把問題解決在屬地,真正做到“發現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處理得好”,努力實現“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鄉、難事不出縣”。
強化民意匯集,在暢通信訪渠道上落實責任。打通服務群眾“最后一公里”,方便群眾就地就近反映訴求,開展多部門聯合接訪,將矛盾化解在基層。加強信訪工作信息化建設,搭建聯系群眾、回應民意新平臺,確保群眾的合理訴求得到及時答復和解決。
強化分類化解,在及時就地解決信訪問題上落實責任。健全和完善初信初訪首辦責任制,切實將重大隱患信訪問題解決在第一時間,化解在屬地,加大對信訪積案、突出信訪問題的聯合督查督辦,對久拖不決、涉及面廣、群眾反映強烈、社會關注度高的重大疑難信訪突出問題,進行聯合督查督辦,努力實現案結事了、息訴息訪。
強化責任追究,在強化信訪工作考核上落實責任。把信訪工作成效作為考核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重要內容,將越級集體上訪、重復上訪、屬地受理率、化解率等作為信訪工作考核的重要內容納入全縣目標管理考核體系。對未進行排查、排查不徹底或排查發現隱患后不及時上報、不及時處置,推諉責任,導致矛盾激化而引發重大集體越級上訪或惡性上訪事件的領導干部,依法依規嚴肅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