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源縣為進一步保障舉報人權益,不斷完善保護信訪舉報人合法權益措施,注重強化保密意識,“三步走”做好舉報人信息保護工作。
第一步,走好接訪第一關。在接訪過程中,舉報內容與舉報人直接相關的,以及舉報人明確要求反饋調查情況的,準確記錄舉報人姓名及聯系方式,以保障后期調查、回復工作順利開展;對詢問后不愿留姓名及聯系方式的,尊重舉報人意愿,從源頭上保障舉報人信息不外泄。
第二步,走準轉辦第二關。對轉出的所有交辦材料,均要求由縣級部門紀檢組長、鎮鄉紀委書記、專職紀委副書記或紀檢部門人員親自簽字領取,盡量減少采用郵寄的方式。在不影響調查工作進展的前提下,對交辦函及舉報材料中出現的舉報人信息一律隱去,保證承辦單位在調查核實過程中公平公正,也保障舉報人信息在調查取證環節不致外泄。
第三步,走完反饋第三關。在反饋調查處理情況時,要求責任單位做好舉報人、被舉報人雙方工作,真正做到還干部清白、讓群眾明白,并進行不定期回訪,保障矛盾化解和教育疏導雙到位。同時在調查報告中要將向反映人反饋調查結果的情況進行說明。在信訪回復過程中,一旦發現故意泄露舉報人信息等違紀違規行為或造成惡劣影響的,嚴格追究相關單位或人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