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結合暢通群眾訴求渠道“五級聯動”工作,對涉紀涉腐、群眾反映強烈、久拖不決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信訪突出問題,實行領導包案督辦,上下聯動、層層負責,努力把群眾反映的信訪突出問題解決在基層和萌芽狀態。
擴大包案范圍。對問題線索反映集中,在重要崗位且可能提拔使用的干部涉紀涉腐的信訪問題;違反強農惠農政策、嚴重侵害群眾利益、久拖不決的信訪問題;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省委實施辦法,在全市范圍內造成不良影響的“四風”方面的信訪問題;基層解決不好、解決不了,群眾反映強烈、社會普遍關注的信訪突出問題以及其他需要包案督辦的信訪突出問題等實行包案督辦。
落實包案責任。嚴格落實包督辦、包調查、包解決、包息訴、包穩定的“五包”要求。市紀委監察局領導班子成員為包案領導,負責包案督辦信訪突出問題的組織領導、分類處置、審核把關。其分管部門為包案督辦責任部門,負責組織協調、溝通聯系、督促指導,及時掌握情況,跟蹤督促承辦單位幫助解決包案督辦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縣(區)紀檢監察機關為承辦單位,負責調查核實領導包案督辦的信訪突出問題,解決群眾反映的合法訴求,回訪和聽取群眾意見建議。
規定督辦時限。督辦的信訪問題原則上要求3個月內辦結。因個別信訪突出問題疑難復雜、在規定時限內不能如期辦結的,承辦單位需填寫包案督辦延期審批表,報經包案領導同意后,適當延長辦理時限,但延長期不得超過1個月。同時,采取發函督辦、現場交辦、派人參辦、實地督辦等四種方式督辦,加大案件督辦。
注重事實認定。嚴肅、準確地對調查核實情況進行事實認定。對反映問題失實的,可在一定范圍內予以澄清;對反映問題屬實或部分屬實,但情節輕微的,應對被反映人或單位進行批評教育,并責成限期整改;對構成嚴重違紀,需要給予黨政紀處分的,由調查組按程序報經本級領導及常委會批準后,予以立案調查。
嚴肅包案紀律。要求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同步實施包案督辦工作,形成全市包案督辦工作網絡和五級聯動解決信訪突出問題的整體合力。因包案督辦工作不力,承辦單位未認真履職,處理不當,導致矛盾激化,引發集體訪或群體性事件造成嚴重后果的,按照《云南省解決群眾訴求工作責任追究辦法(試行)》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伍曉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