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為了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早發現、早糾正、早查處,防止小問題釀成大錯誤,西山區紀檢監察機關“四個突出”堅持抓大不放小,抓早不放置,努力實現信訪監督“全覆蓋”,小事小節“零容忍”。1至11月,共收到群眾來信來訪135件,屬于發生在群眾身邊“四風”和腐敗問題類信訪舉報28件,占信訪總量的20.74%,處理率達100%。
范圍上突出“更廣”。監督范圍包括:思想、工作、生活作風等方面的一般性問題;廉潔自律或不正之風方面的一般性問題;情節輕微的違紀問題;一定時期、一定范圍內出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和需要引起有關單位和領導重視并加以整改的問題以及有必要實施信訪監督的其它問題。
報批上突出“更嚴”。規定信訪監督要嚴格履行報批程序,一般由區紀委信訪室提出實施信訪監督的建議,經領導批準后實施。對街道、區直單位實施信訪監督,須經區紀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對區管領導干部實施信訪監督,須經區紀委主要領導批準;對其他黨員、監察對象實施信訪監督,須經區紀委分管領導批準。
形式上突出“更全”。在利用好信訪談話、發函詢通知書、建議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等常規監督措施的基礎上,注重向前端延伸,對黨員干部存在輕、微、泛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增加了提供廉情預警信息的做法,從“面”上提出建議,起到了“監督一例,教育一片”的效果。區紀委監察局對發現的問題記錄在案,并建立專門臺賬,做到監督一例,記錄一例,糾處一例,銷號一例。
處理上突出“更活”。對信訪監督的不同情況分別作出靈活處理:一是反映問題失實的,報經原審批領導批準,予以信訪了結,必要時在一定范圍內給予澄清;二是反映問題屬實、基本屬實或部分屬實,但違紀情節輕微,構不上追究紀律責任的,對其進行批評教育或責令作出書面檢查,并責令其限期整改;三是反映問題屬實,性質嚴重、有錯不糾,造假或隱瞞事實真相,欺騙組織或打擊報復舉報人的,需要給予黨紀政紀處分的,按規定移交立案調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