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委統一部署,2014年8月7日至10月31日,省委第十巡視組對施甸縣進行巡視,并于10月31日反饋了巡視意見。施甸縣認真對照省委巡視組提出的要求和相關具體問題,明確整改措施、責任領導、責任單位和進度,抓好落實。當前,整改工作已取得階段性成果。按照黨務公開原則和巡視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視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方面
1.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需進一步加強”的整改情況。一是增強主體意識。縣委全會、縣委常委會、縣紀委全會多次研究部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縣委書記、縣長和部門“一把手”參加電視訪談主體責任9期,舉辦主體責任培訓94場次。二是健全責任體系。制定并落實《施甸縣貫徹落實〈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任務分解方案》。三是落實主體責任。縣委政府與71個單位簽訂了責任書,主要領導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支持執紀執法機關嚴格依法開展工作。四是縣級班子成員自覺遵守《廉政準則》及廉潔自律有關規定,認真履行“一崗雙責”。
2.關于“紀委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還有差距”的整改情況。一是聚焦主業。清理參與的議事協調機構137個,退出122個,保留15個;縣紀委書記工作分工體現到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主業上,抽調到城工委等單位的11名紀檢監察干部回到紀檢監察崗位。二是進行“三轉”聚焦監督。把精力用到執紀監督問責和懲治腐敗上。三是完善制度。紀委書記對同級班子成員監督和定期不定期向上級紀委報告同級班子成員廉潔自律情況,下級黨委和紀委定期向上級紀委報告工作;開展廉政提醒談話和約談工作,共約談30人次。四是嚴格執紀問責。開展監督檢查32次,問責14人,啟動“四問”6起,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42人,點名道姓通報曝光6批31人次;初步核實違紀線索30件,立案21件,結案21件,處分30人;挽回經濟損失16.31萬元。
3.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形勢嚴峻”的整改情況。針對城市建設、征地拆遷及農林水、交通、教育衛生等重點領域,加強對住建、交通、農業、林業、教育、衛生6家單位的廉政風險防控工作,58個科(室)、二級單位參與廉政風險防控工作,清理職權102項,實施對象351人,查找出班子廉政風險35條,制定整改措施38條,個人廉政風險1755條,整改措施1736條,修改完善風險防控制度19個。
4.關于“農村黨風廉政建設亟待加強”的整改情況。一是加強農村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發展強基惠農“合作股份”的“山邑模式”在全省推廣。姚關鎮山邑村、仁和鎮勒平村等示范點成效初顯。加大村級組織活動場所建設,抓好軟弱渙散黨組織整頓工作,調整黨組織書記9名。二是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發揮村務監督委員會作用,村級資金管理使用實行“三審”會簽,巡查監督項目資金管理使用、項目推進及惠農政策落實情況。通過固定公示牌公示、電視臺滾動公示等方式,向社會公布群眾訴求受理方式和內容。建立紀檢監察機關辦理來信來訪電話訴求等群眾訴求受理制度10個、群眾訴求解決制度21個。全縣129個村(社區)開通“云南省紀檢監察機關暢通群眾訴求渠道五級聯動監督平臺”,縣紀檢監察機關收到的3213件群眾訴求全部辦結。三是健全民主決策制度。在所有村(社區)全面推行“四議兩公開”工作法,建立了鄉鎮黨委書記負總責,各村(社區)黨組織書記為第一責任人的聯動機制。四是落實民主理財制度。發揮好民主理財小組作用,加強對村級財務民主監督,村支書、主任不直接經手財務。完善村級財務民主監督機制,保證群眾對集體財務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加強教育培訓力度,提高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的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
5.關于“工程建設項目監管不嚴,相關制度落實不力”的整改情況。一是加強招投標行為管理。完善《施甸縣工程建設招標投標管理實施辦法》,建立了人大、檢察院、發改、審計、財政、住建等部門參與的招投標監督機制。二是加強對重點項目實施過程監管。嚴格執行重大項目前置、實施過程和竣工審計制度。以縣政務服務管理局為平臺,嚴格執行并聯審批制度,做到就近申報、統一受理、全程代辦、提前介入、同步審查、公開透明、限時辦結、全程監督。成立縣稽查工作領導小組,實行重大項目季度督查和適時督查相結合的工作制度。三是完善專家論證、群眾聽證等制度,對重大項目實行職能部門聯席會議制度和縣級“四班子”聯席會議制度,認真做好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提高項目決策的科學性和可行性。
6.關于“部分基層單位財經紀律需進一步加強”的整改情況。一是強化領導干部教育培訓。通過講黨課、案例通報等方式強化學習教育,嚴格執行《預算法》,做到財務管理明細化、臺賬化、透明化。二是加強財務管理。制定了《關于加強鄉鎮財務統一管理的通知》,實行村、組財務鄉鎮會計委托代理,完善鄉鎮財務“零戶統管”。三是完善財務收入、審批制度。制定了《施甸縣行政事業單位財務收支管理制度(試行)》,單位負責人“一支筆”審批,加強對“三公”經費支出和大額支出單據的審批程序和監督,細化報銷賬審批。建立預算績效管理機制,嚴控“三公”經費支出。四是嚴格執行專款專用制度。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鄉鎮財政專項資金管理的通知》,實行“專戶管理,封閉運行”,嚴肅查辦擠占、挪用或隨意調整專項資金行為。五是健全民主理財、審計監督制度。制定了《施甸縣基層民主理財、審計監督制度》,成立民主理財小組,連續在一鄉鎮任職滿3年的財政所長進行交流。實行鄉鎮財政財務審計監督制度,對行使村集體及村民委員會財務審批權和參與村級經濟活動決策的村委會成員進行經濟審計。
二、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方面
1.關于“改進會風、文風力度不夠”的整改情況。認真落實《縣級領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實施辦法》、《施甸縣“四機關”辦公室主任聯席會議制度》,嚴格會議、文件審批、文稿發表和新聞報道制度,開短會、講短話,開會講話不念稿,改進文風會風。2014年,縣委、縣政府制發文件同比減少19%,全縣性會議減少24%。縣級領導牽頭開展了城市建設、工業、農業、生態、旅游、教育、黨建7個專題調研,進一步理清發展思路。
2.關于“干部工作作風有待加強”的整改情況。一是出臺《關于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三嚴三實”要求進一步加強作風建設的意見》。按照“三嚴”標準,制定規范“一把手”權力運行相關制度,把縣級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按照“三實”標準,分兩階段八目標五重點制定了縣域經濟跨越發展5年實施意見。縣委主要領導帶頭蹲點調研,探索出“姚關模式”在全縣推廣;開展“進百村、理思路、作承諾、促發展”活動,幫助各村理清發展思路,向群眾承諾近期做什么、中期做什么、長期做什么、年度目標是什么。二是推行一線工作法。提倡“現場辦公會”,現場找問題、找措施、解難題,一線推動工作。縣委主要領導多次深入企業調研,幫助解決發展中的困難和問題。開展縣委書記、縣長接訪、下訪活動,解決了一批信訪熱點、難點問題。三是嚴肅工作紀律。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省市縣委實施辦法,通過集中檢查、暗訪抽查等方式,嚴肅整治鄉鎮、部門黨員干部工作紀律松弛問題,切實解決辦事拖拉、推諉扯皮、責任不落實、效率低下等不良現象。2014年,查處違反工作紀律11人,給予黨政紀處分2人、行政問責4人、責令書面檢查1人、通報批評3人、效能告誡1人。
3.關于“‘三公’經費開支過大”的整改情況。一是貫徹落實《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制定了《施甸縣貫徹〈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實施細則》、《施甸縣公務接待管理規定(試行)》和縣級機關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等3個管理辦法,嚴格接待標準和范圍,認真執行簽批制度,公務接待支出明顯下降。二是加強“三公”經費預算管理。出臺了《施甸縣“三公”經費預算管理暫行辦法》,各單位年度預算原則上不得高于上年度,不得超預算或無預算安排“三公”經費。三是嚴格公務用車管理。通過專項整治、明察暗訪、通報曝光等方式,剎風整紀,嚴肅查處違反公務用車管理規定、公車私用等行為。查處違反公務用車規定19人,給予黨政紀處分6人、行政問責5人、“四問”5人、責令書面檢查2人、通報批評1人。
三、執行民主集中制方面
1.關于“堅持民主集中制不夠”的整改情況。制定了《中共施甸縣委全委會議制度》、《施甸縣“四班子”聯席會議制度》、《中共施甸縣委常委(擴大)會議制度》、《中共施甸縣委重大事項決策制度(試行)》,進一步增強縣委決策的針對性、科學性和時效性,提高民主決策質量。加強溝通交流,增進班子團結,做到思想同心、目標同向、工作同步。
2.關于“科學決策不夠”的整改情況。一是提高科學決策水平。出臺了縣委委員、黨代表、基層黨組織書記列席縣委常委會議和縣委常委班子民主生活會制度,完善重大決策事項評估機制,擴大評估主體范圍,保證評估決策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二是完善縣委權力公開透明運行制度。建立完善了《施甸縣權力公開透明運行規定》,繪制了職權目錄、流程圖和權力清單,規范權力運行。全縣重要招商活動、事關長遠和全局的發展規劃及關乎廣大群眾切身利益的事項,職能部門提出建議方案,廣泛征詢“兩代表一委員”、專家和群眾等意見建議后,經“四班子”聯席會集體研究決定。三是狠抓工作落實。制定了《中共施甸縣委決策跟蹤督辦制度》、《中共施甸縣委決策責任追究制度》,各級領導干部以“釘釘子” 精神抓落實的氛圍逐步形成。通過招商引資,“四班子”聯席會議決定在兩山適宜區規劃種植銀杏2萬畝。由于規劃區土層較淺,水利條件差,加之農戶重栽輕管現象突出,導致成活率不高。有關鄉鎮及部門組織開展病蟲害防治、抗旱保苗及中后期管理工作。同時,積極探索公司化運作的生態建設路子,確保取得實效。結合發展休閑觀光旅游,我縣打造施甸壩及姚關壩區萬畝荷塘,以合作社運作或大戶帶動等方式,施甸壩發展蓮藕5000畝;采取“合作社+基地+農戶”的模式,引導群眾有序流轉土地,姚關壩連片種植蓮藕3000畝,發展蓮下龍蝦、生態魚等水產養殖。2015年,力爭引進一家農產品加工企業,進行藕產品開發。在“三館”建設項目方面,縣委政府與項目建設公司協商并達成一致意見,縣政府于2014年12月底分兩次撥付公司工程款1200萬元,“三館”建設加快推進。目前,主體工程完工,進行裝飾及屋面設計,預計2015年8月底前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對于舉債發展的問題,施甸作為一個貧困縣,貧困面大,貧困程度深,加快發展是第一要務。縣委政府通過以會代訓、學習教育等方式,引導各級領導干部解放思想,轉變觀念,牢固樹立“正常運轉靠財資、基礎設施靠融資、產業發展靠引資”的理念,施甸的發展思路是符合中央和省市方向的,在財政資金不足的情況下,適度舉債對推動施甸跨越發展很有必要。
3.關于“部分領導班子存在黨內政治生活不規范不嚴肅問題”的整改情況。一是嚴格民主生活會制度。注重鞏固和提升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取得的好經驗、好做法,縣委常委班子帶頭召開高質量的專題民主生活會,做到自我批評開門見山、直指要害,相互批評舉事例講道理、“紅臉”不“翻臉”。每位常委每年參加和指導下級黨組織召開的民主生活會。二是嚴格組織生活會制度。縣委常委帶頭過雙重組織生活會,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所在支部的組織生活會,接受組織監督。同時,積極參加聯系點的專題組織生活會,指導聯系點按程序召開會議,并進行點評,切實肩負起加強黨員教育、管理和監督的職責。三是嚴格“三會一課”制度。縣委常委切實發揮表率作用,深入到所聯系的部門和村(社區)講黨課,切實維護黨的組織生活制度的嚴肅性;縣委書記帶頭作了《堅定理想信念,推動跨越發展》、《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解析》、《適應新常態,實現新跨越,爭當排頭兵》等4次黨課,引導全縣干部解放思想、轉變理念、堅定發展信心。同時,指導和督促各級黨員領導干部堅持參加所在黨支部“三會一課”,結合分管工作講主題黨課。
四、干部選拔任用方面
1.關于“干部選拔任用視野不寬”的整改情況。堅持正確的用人導向,不斷拓寬選人視野和渠道,在一線發現、甄別、培養、使用干部,嚴把資格條件關、程序關、廉政關,把“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于擔當、清正廉潔”的好干部選拔到領導崗位。認真落實《關于加強鄉鎮干部隊伍建設的若干意見》(中辦發〔2014〕14號)精神,形成人往基層走、政策往基層傾斜的良好導向,注重從優秀村干部、大學生村官、鄉鎮事業編制人員中選拔鄉鎮領導干部。
2.關于“個別班子成員對干部選拔任用、調動干部工作等,有照顧親友、打招呼的現象”的整改情況。嚴格按照《干部任用條例》開展動議及民主推薦,堅持貫徹執行考察預告制度。嚴肅查處拉票賄選、跑官要官、買官賣官等群眾反映強烈的違規違紀用人問題。探索擬任人選和推薦人選縣委全委(擴大)會征求意見辦法,縣委常委會縣委書記末位表態,進行無記名票決,嚴格執行任前公示、廉政談話、廉政考試等制度。2015年,分兩批對104名新提拔鄉科級領導干部進行任前廉政知識考試。
3.關于“干部重使用,輕培養”的整改情況。把優秀年輕干部派到縣城工委、華興工業園區及其他涉及征地拆遷、墳墓搬遷等群眾工作難度大和信訪矛盾糾紛突出的一線鍛煉,在一線培養干部、一線提拔干部。制定《施甸縣領導班子及領導干部綜合分析研判實施細則》和《施甸縣領導干部經常性談心談話制度》,強化對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的分析研判,從嚴監督管理領導干部,切實解決干部急拿現用、人崗不相適的突出問題。
4.關于“超職數配備干部問題和‘吃空餉’問題”的整改情況。專項清理超職數配備干部問題,對52名超職數配備科級領導干部制定消化整改計劃,2014年已消化超配人員2名,其余的在今后3年逐步消化。開展了全縣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吃空餉”問題專項清理工作,清理規范了長期在編不在崗的31名工作人員。
五、其它方面的問題和不足
1.關于“群眾上訪較多”的整改情況。制定出臺了《關于“一把手”抓信訪工作的實施意見》,各級“一把手”以“四個親自”妥善處理群眾來信來訪,縣級領導帶頭深入群眾、深入矛盾糾紛一線,認真聽取各方意見,切實解決群眾關心、期盼的難點、熱點問題。建立信訪聯席會議制度,針對一些難點、熱點問題,加強信訪綜合分析研判,及時跟蹤對接,加強部門之間的信息溝通,為信訪事項的解決奠定良好基礎。2014年以來,縣委書記、縣長接訪18批次,下訪7批次;親批信訪件166件次,轉交紀檢監察機關辦理28件次。
2.關于“近年來中小學教育質量下滑,排名靠后,中小學校長調動頻繁,尊師重教氛圍不濃,縣里沒有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決”的整改情況。一是理順管理體制。落實縣級領導掛鉤責任制和督學掛牌督導工作機制,完善農村義務教育管理體制和校長長效工作機制,選優配強校領導班子,調整了中心學校校長4名、中學校長9名。縣財政每年預算教育專項經費1000萬元,2014年表彰獎勵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資金504萬元。二是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投入2954萬元加大薄弱學校建設,投資650余萬元配置中小學儀器設備。計劃3年撤并3所初級中學、24所小學。把“兩基”工作納入對鄉鎮教育目標績效考核的主要內容,建立“雙線”控輟保學機制,確保“留守兒童”入學。妥善解決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公辦學校平等接受義務教育,做好“農轉城”子女教育保障工作。三是推進教師隊伍專業化建設。邀請西安交大附中教師和校園長對我縣180名中小學校長、幼兒園長和260多名中學教師進行集中培訓。實行縣直校(園)和山區學校或壩區薄弱學校結對幫扶,互派教師學習交流。選拔培養學科帶頭人和骨干教師,開展骨干短期培訓450人次。積極做好中小學代課教師和原民辦教師遺留問題后續處理工作。四是營造尊師重教氛圍。將《教師法》納入普法內容,利用教師節開展了優秀教師系列宣傳。在《保山日報》、政府門戶網站、《施甸通訊》刊登報道文章63條(篇),縣電視臺播出11條。公租房分配優先保障教師,保證教師工資按時足額發放。五是推進縣一中遷建工作。通過召開領導干部大會和“四班子”聯席會,做好縣一中遷建宣傳解釋和分析說明工作,讓大家明白縣委政府作出縣一中另行選址,目的是推動城鎮上山,節約土地,原址土地收入及開發稅收用于縣一中建設,可有效減輕財政壓力。制定縣一中建設項目建設工作整改方案,該項目已列為云南省“三個一百”重點建設項目。目前,教學樓、學生宿舍樓規劃初設結束,進入施工圖設計階段,完成征地350畝,實施壩區土方回填,完成投資5000萬元。
3.關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缺口資金問題”的整改情況。搭建平臺,加大投融資力度,根據國家和省、市相關政策,積極向上爭取配套資金,抓好縣級配套資金籌措,逐步解決保障性安居工程缺口資金問題。強化項目前期工作,實行倒逼機制,加大督查力度。抓好工程質量管理,嚴格執行上級關于保障性住房工程項目建設“四制”規定,建立駐場員與施工方、監理公司協同配合的運行機制,確保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設質量和施工安全。
4.關于“水長鄉異地扶貧搬遷項目建設問題”的整改情況。該項目于2014年12月取得省林業廳使用林地審核同意書,完成林地報批手續。目前,新安置點不穩定邊坡及溶洞治理工程通過評審并取得市國土局備案登記,經招投標后于2015年3月5日開工建設,完成投資100余萬元。預計2015年4月底完成地質處理工程,2015年5月開工建設安居房建設項目,2016年6月底完成建設任務。
整改情況還將在云南網和云南省紀委省監察廳網站全文通報。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施甸縣反映。聯系單位:施甸縣委督查室;聯系電話:0875-8121105;電子郵箱:sdxwdcs8121105@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