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委統一部署,2014年9月13日至10月28日,省委第六巡視組對瀾滄縣進行了巡視,并于2014年11月15日反饋了巡視意見。瀾滄縣委認真對照省委巡視組提出的要求及相關具體問題,明確整改措施、責任領導、責任單位和進度,抓好落實。當前,整改落實工作已取得階段性成果。按照黨務公開原則和巡視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視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方面
1、關于“縣委落實主體責任、抓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力度不夠,執行‘一崗雙責’要求有差距”的整改情況
一是,分別于11月18日、12月18日兩次召開縣委常委會議,組織傳達省委巡視組反饋意見。進一步明確縣委抓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各位縣委常委認真履行“一崗雙責”,既抓分管部門的業務工作,也抓分管部門的黨風廉政建設,做到業務工作與黨風廉政建設兩不誤、兩促進,切實擔負起從嚴管黨治黨政治責任,按照各自職責,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牢牢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實到具體行動中。各級基層黨組織切實履行職責,加強廣大干部廉政教育和學習培訓,從嚴管理干部,扎緊制度籠子,筑牢廣大干部廉潔從政思想防線。二是,縣委于12月10日印發了《瀾滄縣貫徹落實〈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2013-2017年工作規劃〉的實施方案》,對縣委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作出了相應規定。三是,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h委于12月29日印發了《瀾滄縣2014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方案》,組成由縣委常委帶隊的考核組,分別對年初與縣委、縣政府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的20個鄉(鎮)和54個縣直部門(單位)進行檢查考核。依據考核結果,對被評定為優秀的22家單位、合格的50家單位進行了通報表彰,對基本合格的2家單位進行了通報批評,責令限期整改,取消單位領導班子成員當年的評先評優資格,對領導班子成員進行誡勉談話。四是,及時通報發生在身邊的違紀違法典型案例,教育廣大干部吸取深刻教訓,舉一反三,引以為戒,警鐘長鳴,堅決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和廉潔自律有關規定,嚴格依法履職,按規則、程序行事,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保持清正廉潔良好形象。
2、關于“縣紀委全面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還不到位”“鄉鎮紀委干部兼職過多”的整改情況
一是,圍繞“三轉”促落實。紀檢監察機關從各種議事協調機構中退出,不再參與更多的行政性事務,騰出更多的人力和精力,突出主業、主責,抓好執紀監督工作??h委對縣紀委、縣監察局參與的91個議事協調機構進行了清理調整,取消或不再參與73個,保留或繼續參與18個。選派9名優秀年輕干部任鄉(鎮)紀委書記,補強了鄉(鎮)紀檢隊伍力量。目前,縣紀檢監察機關在職人員48名,其中,有35名集中在辦案一線,占總人數的73%。二是,強化協作配合。成立了反腐敗協調領導小組,紀檢、審計、檢察、法院、公安等成員單位之間建立了案件線索移送制度,逐步形成相互協作配合的反腐聯動機制。
3、關于“鄉鎮、村級組織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薄弱”的整改情況
進一步重視和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把加強基層黨建與黨風廉政建設有機結合起來,以黨建促黨風、帶民風。12月份,組織開展了暢通群眾訴求“五級聯動”專項檢查和村務監督委員會履職情況自檢自查工作??h政府糾風辦印發了《基層干部違法違紀案件通報及剖析》,用身邊的人和事教育、警示基層干部,進一步增強廉潔自律意識。
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方面
1、關于“文件多、材料多、會議多,辦公成本較高,改進文風、會風不明顯”的整改情況
根據上級有關精神,結合瀾滄實際,制定完善了會議管理的有關規定,嚴格執行會議審批制度和發文管理,控制會議規模、會議時間和發文數量,堅持由縣四班子辦公室統籌協調和審核會議及發文事項,按程序分別報經各班子分管領導和主要領導批準后,才召開會議和下發文件。
2、關于“干部工作作風還需進一步加強”的整改情況
一是,強化建章立制工作。在中央、省、市下發一系列制度規定和縣上原有制度基礎上,對相關管理制度進行了新建或修訂完善,11月26日印發了《瀾滄縣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12月5日印發了《瀾滄縣縣級會議費管理辦法》、12月15日印發了《瀾滄縣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實施細則》。目前,在領導干部請假和外出報告、規范干部職工辦理婚喪喜慶事宜、公務用車配備使用、差旅費、會議費、公務接待等方面,已形成相關管理規定,做到了有章可循,用制度管人管事。二是,進一步加大制度學習和貫徹執行。先后召開縣委常委會議、瀾滄縣領導干部大會、省委巡視組反饋意見整改落實會、瀾滄縣2014年黨(工)委書記抓基層黨建工作專項述職評議會、鄉(鎮)黨委書記座談會、縣四班子聯席會議等一系列會議,全面傳達省委巡視組的反饋意見,進一步深化學習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領導干部廉潔從政有關規定,進一步從思想上、行動上增強廣大領導干部執行各項規定的自覺性和主動性,帶頭遵守黨紀國法,嚴格依法辦事,按職責分工,明確責任,強化措施,狠抓落實。三是,加大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由縣紀檢監察、縣委督查室、縣政府政務督查室組成明察暗訪組,對各鄉(鎮)、各部門(單位)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省委實施辦法和市委、縣委具體規定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巡視組反饋意見以來,至2015年5月28日,共查處問題15起,處理17人,其中,查處違規收受禮金5起5人,查處違規使用公務用車1起1人,查處不按時參加會議4起,查處上班期間外出吃早點、無故遲到、不在崗、看電影4起10人,查處長期不在崗1起1人。
執行民主集中制和選人用人方面
1、關于“‘三重一大’決策前征求意見不廣泛,溝通交流不夠”的整改情況
進一步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在縣委常委會議和縣四班子聯席會議上,重申和強調了執行民主集中制的問題,縣四班子及班子成員帶頭執行民主集中制,進一步完善和執行黨委(黨組)貫徹落實“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嚴格按照“末位表態”規定進行會議討論發言,防止出現“一言堂”、“家長制”。重視增強重大決策的科學性、合理性、合法性,決策前充分征求各方意見,發揮好人大依法監督和政協參政議政作用,未廣泛征求意見、形成共識和未經分管領導審核把關的事項,不提交縣委常委會議和縣政府常務會議討論。目前,正在研究縣委工作規則和縣政府議事規則的修訂完善工作。
2、關于“選人用人視野不寬,用人失察,人崗不相適應,監管不力”的整改情況
一是,堅持注重實績、群眾公認、能上能下的用人導向。經組織按程序考察考核后,11月18日縣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對1名正科級領導干部和新提拔的4名副科級領導干部,因履職能力不能勝任崗位工作免去了領導職務。二是,重視關心基層干部。通過綜合分析,經12月18日縣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把在鄉(鎮)任職時間較長、身體不好、有特殊困難的8名同志調到縣直部門安排工作。今年1月以來,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深入到全縣20個鄉(鎮),分別與鄉(鎮)黨政領導班子成員交心談心,掌握了解基層干部的思想、工作及生活情況,重申和強調從嚴加強干部隊伍監督管理的相關規定要求。
3、關于“鄉鎮領導班子空編缺位,配備不及時”的整改情況
根據縣委常委會議安排,縣委組織部牽頭組織對20個鄉(鎮)和21個縣直部門(單位)領導班子及領導干部進行了綜合分析研判,進一步掌握領導班子建設和干部配備情況。在多方聽取空缺職位人選意見基礎上,根據鄉(鎮)領導班子建設需要,充分考慮年齡、民族結構,從縣級機關優秀的年輕干部,本地成長的優秀鄉(鎮)公務員,或優秀的縣、鄉(鎮)事業編制人員中,選拔鄉(鎮)領導干部,加大從符合條件的事業單位編制人員中調任鄉(鎮)黨政副職力度。今年1至5月,經民主推薦和組織考察,按照相關規定及程序討論決定新補充鄉(鎮)領導班子成員21名,緩解部分鄉(鎮)領導班子成員空缺問題。
4、關于“對本地主體民族、少數民族后備干部培養重視不夠,本地少數民族干部成長渠道窄,儲備不足,選拔使用難”“人才匱乏”的整改情況
進一步重視后備干部培養工作,在分析研判干部隊伍現狀基礎上,進一步加大后備干部培養力度,特別是注重抓好本地主體民族、少數民族后備干部和年輕干部、女干部的培養工作。不斷完善人才培養機制,為拓寬人才培養渠道,通過溝通協調,在繼續與云南民族大學、楚雄醫藥高等??茖W校合作辦學的基礎上,又與普洱學院達成合作意向,于12月19日簽訂了戰略框架協議,普洱學院將為瀾滄縣培養教育、音樂、舞蹈、旅游、藝術創作、酒店服務等方面人才,為全縣經濟社會加快發展提供人才保障。
提高執政能力和水平方面
牢固樹立執政為民理念,強化責任擔當,敢于動真碰硬,積極主動化解小瀾公路建設、企業改制、軍隊退役人員補助等歷史遺留問題,全力以赴抓好禁毒防艾和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工作,切實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1、認真化解矛盾糾紛。一是,妥善處理小瀾公路建設征地拆遷補償上訪問題。在組織縣、鎮工作組深入摸排、調查核實的基礎上,研究出臺了《瀾滄拉祜族自治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瀾滄縣小瀾公路建設中沿線房屋受損有關問題處理意見的通知》,堅持逐項梳理、分類化解的原則,對經過調查復核協調達成共識簽訂了協議的,及時按政策落實了補償;對經過調查復核及商量討論仍未能達成一致意見的,安排縣、鎮工作組繼續宣傳講解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積極開展思想疏導工作,爭取得到群眾對國道重點工程建設的支持,通過多方共同努力,促成小瀾公路建設上訪問題的妥善解決,切實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二是,進一步重視企業改制歷史遺留問題的化解工作,于12月31日行文調整充實了縣企業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并抽調人員組建了縣企改辦,下設3個專項工作組,開展法律政策宣傳和思想疏導工作,對歷史遺留問題進行分類梳理、調查核實,按照有關政策進行處理。三是,進一步重視做好軍隊退役人員穩定工作。制定印發了《瀾滄縣關于開展軍隊退役人員參戰身份認定核查工作實施方案》,對認定范圍、實施原則和實施程序等進行了明確,全面啟動了軍隊退役人員參戰身份認定核查工作。
2、扎實開展禁毒防艾工作。12月4日縣委書記馬先楚主持召開禁毒防艾工作專題會,聽取禁毒防艾工作情況匯報,分析研判禁毒防艾面臨形勢,安排部署工作任務,進一步明確和落實各級各部門責任。一是,建立健全領導機構和工作機構,組建了禁毒防艾工作辦公室,安排禁毒防艾專項經費,為深入開展禁毒防艾工作提供了組織和人力、財力保障。二是,由縣委政法委牽頭,深入開展調研分析,制定出臺了加強禁毒工作的實施意見及具體工作方案。三是,及時召開全縣禁毒防艾工作推進會,對禁毒防艾工作再動員、再部署,縣委、縣政府與全縣20個鄉(鎮)和35個縣禁毒委成員單位及29名縣處級領導、31名科級干部簽訂禁毒工作責任書179份,形成了“黨委領導、政府主抓、部門協作、全民參與”的網格化禁毒防艾工作格局。四是,按照縣委、縣政府的安排部署,各鄉(鎮)迅速行動,全面開展了禁毒防艾工作。同時,確定惠民鎮和酒井鄉為重點整治鄉鎮,在縣公安等部門指導下,兩個鄉鎮均由黨委書記親自掛帥,成立了領導協調機構,組建了工作組,進村入戶開展宣傳發動、摸排吸毒販毒線索、組織尿檢、包保幫教吸毒人員等工作。兩個鄉鎮堅持試點先行、重點突破、探索經驗、全面推廣,做到全覆蓋、不留空白。酒井鄉以酒房村梁子寨作為試點,對梁子寨16周歲以上人員進行全員尿檢,鄉機關黨支部全體黨員采取“一幫一”、“一幫多”等形式,對吸毒人員實行包保幫教?;菝矜傄跃斑~、芒景、付臘3個村為重點,在摸排吸毒販毒線索基礎上,開展集中打擊,對涉毒人員實施包保幫教措施。目前,試點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下步將加大總結完善和推廣力度,借鑒惠民鎮、酒井鄉經驗,以點帶面在全縣20個鄉(鎮)全面開展禁毒防艾人民戰爭。
3、開展非法融資專項整治。組織公安、金融監管等部門聯合開展打擊非法集資違法犯罪活動,廣泛宣傳國家金融法規和信貸政策,對廣大群眾進行風險意識教育,提高法治意識、風險意識,增強自我保護能力。目前,縣公安、司法、工商、金融等部門正在對民間借貸高利貸情況進行調查。
11月15日省委第六巡視組巡視瀾滄縣工作反饋會議召開后,瀾滄縣委高度重視,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全方位抓好整改落實。通過用身邊的人和事教育警示廣大干部,全縣各級領導干部作風進一步轉變,依法行政和廉潔自律意識進一步增強,推動了歷史遺留問題化解取得積極進展,各項整改落實工作按計劃穩步有序推進。同時,我們也清醒地認識到,整改落實省委巡視組反饋意見是一個長期的過程,特別是作風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需要長期堅持不懈地抓。我們將以巡視組反饋問題為導向,建立長效整改落實機制,進一步明確 責任,強化措施,逐項抓好整改落實。
整改情況還將在云南網和云南省紀委省監察廳網站全文通報。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瀾滄縣反映。
聯系單位:瀾滄縣委督查室;聯系電話:0879—7234623;電子郵箱:lcdc80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