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駐省審計廳紀檢組確定十項任務,為進一步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奠定基礎。
一是加強理論學習。建立紀檢組監察室學習記錄、會議記錄和個人學習筆記。年內,每人學習筆記不少于10篇,認領理論研究課題不少于1個,撰寫并提交理論研討文章1—2篇。二是深入調查研究。根據年度工作目標,每人每年調研時間不少于60天,每次確定1個調研主題,調研后要形成1篇專題報告,每人每年不少于2篇,并提交分管領導和廳黨組、省紀委。三是完善懲防體系。開展1次廉政風險點排查;參與干部選拔任用、審計執法檢查、評先評優等重要工作,開展1次機關財務內部審計檢查,組織1次“金色熱線”訪談,實施1次公用物資清理清查。四是強化系統監督。每年2—3次抽查30%基層審計機關落實黨風廉政責任制情況,對20%的基層審計機關財務進行審計檢查或專項檢查,組織召開1次審計系統廉政工作座談會或理論研討會,進行1次情況通報。五是完善廉政檔案。建立處級以上干部年度《廉政責任書》、《個人重大事項申報表》、《述廉述責報告》、《個人婚喪喜慶事項報告表》、《審計項目廉政檔案》等黨風廉政方面的檔案。六是建立輿情平臺。繼續辦好《審計紀檢監察信息》、《廉政課堂》和網絡《反腐倡廉》專欄,做到每月不少于1期。確定1名網絡輿情聯絡人,及時收集、處理和報告網絡輿情。七是定期廉政談話。紀檢組長每年與駐在部門其他班子成員、20%的州(市)審計機關“一把手”開展1次廉政約談;每年與廳機關處級干部、新提拔人員等進行1次集體廉政談話。八是受理信訪舉報。制定信訪舉報工作制度,建立信訪舉報檔案,做到接到1起受理處置1起。對于超出職權范圍的信訪舉報,5個工作日內進行轉交并辦理相關手續。對上級紀委等轉交的信訪舉報,及時依法依規做出處置并及時報告情況。九是認真查辦案件。建立查辦案件工作規程,厘清案件受理、登記、初核、立案、調查、處理、報告的基本程序,依法依規處置違紀問題和腐敗案件。十是開展廉政文化。年內組織1次審計廉政文化書面交流、1次廉政文化專題講座、1次現場觀摩學習等活動,擴大黨風廉政建設暨反腐敗的影響力和輻射面。